關于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西藏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6〕1號),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承擔組織實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考務工作,現就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報名工作及要求
(一)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繼續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簡稱信息平臺)進行。
(二)報名參加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是在信息平臺中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并通過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簡稱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人員(簡稱申請人)。
申請人的報名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須符合學位辦〔2016〕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申請人一般應在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如因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必須經學位授予單位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在同等學力全國統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申請人,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根據學位辦[2016]1號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將包括以同等學力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
(三)信息平臺將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開通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報名申請功能,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見附件。
三、報名考試費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定,同等學力全國統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考報名考試費全部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申請人方可通過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申請人,本次報名無效。
附件:
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16年3月1日
(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