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選調生招考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選調生招考公告,現將選調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銀川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內容
主要復查審核擬進入面試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包括:
1.報考選調生要求的準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
2.經院(系)和學校審核蓋章的《2014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
3.大學期間的成績單;
4.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證明(其中之一);
6.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考生本人。
三、幾點要求
1.資格復審必須由本人于5月10日到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復審所需要證明材料。
2.資格復審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在寧夏人事考試網發布資格復審公告,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電話通知擬進入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或未經學校推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及時遞交書面放棄聲明。
3.資格復審期間,凡發現偽造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立即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在資格復審時間截止時仍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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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