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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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的北京市及中央、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競爭異常激烈,有的職位競爭比例已達到4000∶1的熾熱化程度。另外,中央、國家與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有所不同,這使得許多考生把握不住考試時間或考試內容,從而錯失良機。北京市考生每年有三次公務員考試機會,考試時間分別為每年11月份、12月份(2月份)、6月份。在此特邀北京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專家針對三次公務員考試的時間、性質、適用范圍、科目設置、題型以及最新考試變化等作一簡單介紹,以利于考生提前準備。
第一次:中央、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時間:每年11月
考試性質:職位考試(為滿足中央、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將組織實施2007年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工作)。
報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0年10月15日至198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第二次:北京市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1.北京市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時間:每年12月份。
考試性質:資格考試(注:公務員的資格考試指考試報名時沒有列出相應職位,考試筆試通過后由人事局發放《公務員資格證書》(有效期兩年),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與當地國家行政機關通過“雙向選擇”的辦法落實就業單位)。
公務員的資格考試是相對于公務員的職位考試而言的。公務員職位考試指國家在公務員考試報名前就將所招錄的職位列明,考生根據職位報名,考生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合格后,可直接上崗。若因條件不符或職位有限當年沒有上崗,筆試通過成績當年失效。如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
報名條件:(1)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北京生源2007年應屆畢業生;
(2)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7年應屆畢業生;
(3)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間出生)。
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考試題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考試結構包括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五個部分。
《申論》一般為三個大問題,即概括問題、提出對策、進行論證。
考試時限與分值:《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2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150分鐘,滿分100分。
2.北京市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時間:每年2月份。
適用范圍:京外地區院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
考試科目、考試題型、考試時限與分值同12月份舉行的北京市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第三次:北京市面向社會招考國家公務員考試
考試時間:每年6月份。
考試性質: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身體健康。
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考試題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考試結構包括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基本上為單項選擇題,常識判斷有少量多項選擇題。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