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另行組織廣西壯族自治區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第1號、第2號通告,現就報考廣西選調生參加4月25日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確認是否參加4月25日考試
報考2010年廣西選調生并已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下列要求確認是否參加4月25日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
(一)確認方式:網上確認。
(二)確認時間:2010年4月20日前。
(三)確認方法:考生憑原報名注冊信息登錄廣西選調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gxxds.gxi.gov.cn),在網上填寫并提交《參加4月25日2010年廣西公務員(選調生)錄用考試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確認表》。
報考南寧市的考生不在廣西選調生網確認,請登錄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選調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nnrkz.com/xds/webregister/index.aspx)進行確認。
二、關于準考證的領取
(一)報考南寧市和柳州市的考生,請于2010年4月10日至24日分別從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和柳州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報考其他市和區直機關的考生,請于2010年4月20日至24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所報考市黨委組織部或區直招錄機關干部人事部門領取準考證。
三、關于補貼的發放辦法
(一)發放對象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第1號、第2號通告規定的發放補貼的條件和標準,報考廣西選調生的考生,參加了1月16日廣西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均發放補貼;沒有參加1月16日廣西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不發放補貼。
報考廣西選調生因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費,所以不存在退還報名考試費問題。
(二)發放方式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第2號通告,考試補貼將通過銀行轉賬或郵政匯款兩種方式發放到考生本人。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考生,在填寫《參加4月25日2010年廣西公務員(選調生)錄用考試另行組織公共科目筆試確認表》時,請準確填寫本人銀行賬戶或郵政匯款地址(通信地址)。選擇通過銀行轉賬領取補貼的考生,建議使用本人的建設銀行賬戶(也可以使用其他銀行的本人賬戶)。
敬請廣大考生相互轉告。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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