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2009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公告
(第1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2009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山西省2009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經市選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有關事宜公告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 “一村一社區一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標要求,繼續采取“省定規劃、市里選拔、縣(市、區)付薪酬、鄉鎮管理、服務基層”的基本模式,進一步健全完善選拔機制、管理機制和使用機制,確保把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到村(社區),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選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
(二)德才兼備、品學兼優的原則;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五)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
(六)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選聘名額和對象
2009年,全市共選聘300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選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大學生、研究生。各縣(市、區)具體選聘名額
小店區:35 迎澤區:30 杏花嶺區:35
尖草坪區:30 萬柏林區:30 晉源區:20
古交市:40 清徐縣:35 陽曲縣:25
婁煩縣:20
三、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自愿到農村(社區)工作。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責任意識、大局意識。
3、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5、年齡在20周歲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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