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黨委組織部、編辦、教育工委,政府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公務員局,法院、檢察院,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有關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處:
為進一步做好優秀年輕干部選拔培養工作,增強基層干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和中央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15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和2013年大學生村官選調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名額
2015年計劃選調應屆優秀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360名,其中:黨政類260名(含碩士研究生50名),法院、檢察院類100名(含碩士研究生30名)。計劃從2013年任職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中選調240名,其中:黨政類220名,法院、檢察院類20名。根據2013年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生源分布情況,在選拔計劃內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定向招錄名額給予適當傾斜。應屆博士研究生側重選拔財政金融、外經貿易、規劃建設、交通水利、環境保護、海洋經濟等專業的畢業生。
接收安排選調生所需的行政編制,由各地在省里下達的本級行政空編中解決。博士選調生的安排,根據省直部門和各地實際需要及編制情況確定。
二、選調范圍
省外列入“211工程”的重點大學,以及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3所法律專業院校(僅限報考法、檢類選調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5屆優秀大學本科、碩士畢業生;省內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集美大學、閩南師范大學、☆福建工程學院、☆廈門理工學院、☆泉州師范學院、☆仰恩大學、☆閩江學院、☆莆田學院、☆三明學院、☆龍巖學院、☆福建警察學院、☆武夷學院、☆福建江夏學院、☆寧德師范學院(打“☆”號的12所院校,只招錄定向分配至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應屆畢業生)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5屆優秀大學本科、碩士畢業生;省內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5屆優秀博士畢業研究生。聘用期間表現優秀,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2013年選聘在崗大學生村官。
上述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本科生必須在2015年8月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必須在2015年9月1日前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必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任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三、選調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為人誠實,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關心集體,團結同學,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2.學習勤奮刻苦,專業知識扎實,學業成績優良,獲得相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興趣廣泛,思維敏捷,善于溝通,有較強的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3.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把個人理想同國家和社會的需要緊密結合起來。對選調工作認識正確,志愿到基層、到艱苦地方鍛煉成長。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
4.心理、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和生活環境。身體狀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合格條件。
5.本科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副班長、班級團支部副書記或院校學生黨支部副書記、學生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職務。擔任班長、班級團支部書記或院校學生黨支部書記、學生會部長以上職務的時間不得少于1年,擔任副班長、班級團支部副書記或院校學生黨支部副書記、學生會副部長職務的時間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的生源,不得少于1年);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永泰、詔安、云霄、平和、寧化、建寧、明溪、清流、泰寧、政和、松溪、浦城、光澤、順昌、武平、長汀、連城、柘榮、壽寧、周寧、屏南、霞浦、古田)生源的擔任班委以上學生干部1年以上。碩士研究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班委以上學生干部職務。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用期間表現優秀,有較強的基層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眾基礎。
6.應屆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類推),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大學生村官年齡不超過29周歲。
7.報考法、檢類的,僅限于法律、法醫專業。
8.參加選調生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對具備以上條件的應屆大學畢業生中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少數民族學生,以及在聘用期間工作業績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現、受到縣級以上綜合性表彰和獎勵的大學生村官,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調。
四、選調程序
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一定程序進行選拔錄取。
1.確定劃分名額。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直有關單位研究確定各地2015年選調生的接收名額(見附件1),并下達省內各高等院校、省外重點大學及2013年選聘現在崗大學生村官的選調名額(見附件2)。
2.報名和資格審查。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單位在福建人才聯合網(網址:www.fjrclh.com)發布選拔通知。符合條件的人選可直接在網上填表報名,報名時間從2014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報名者須詳實準確地填寫《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申請表》,并對所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應屆優秀畢業生所在高等院校、大學生村官所在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應嚴格審核,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有不符合條件的情況,取消其選拔資格。
填報志愿:選調生種類分黨政、法院、檢察院3類,限報1項。工作地區分沿海類(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山區類(三明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應屆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必須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學前戶籍所在地)原則報名。應屆博士研究生在筆試成績合格基礎上,實行“雙向選擇”,不受生源地限制。2013年選聘現在崗大學生村官必須按照服務地或生源地原則報名。選拔過程中如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屆畢業生人選不足時,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進行適當調劑。
凡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的應屆優秀畢業生人選可同時兼報大學生村官,對進入考核未被錄取為選調生的,如本人愿意調劑為大學生村官,將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具體要求詳見我省2015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公告。在崗大學生村官參加選調生招考未被錄取的,仍按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2013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通知》(閩委組通〔2012〕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我省報考公務員收費標準,報名者須交報名費80元。報名者中如屬農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個人在報名時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在參加筆試后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函件,前往主考室辦理報名費退還手續。
省內高等院校畢業生報考流程:(1)發布選拔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黨委負責,院校黨委組織部會同學生工作處進行資格審查。(4)院校黨委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按選調計劃數1:8比例和山區沿海、男女生合適比例推薦人選。(5)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復審,確認擬推薦人選。(6)院校對擬推薦的人選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7)通過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的推薦人選于2015年1月5日前上網繳交報名費。(8)發放準考證。院校學生工作處集中下載準考證,加蓋學生工作處印章,保留存根,并收集匯總申請表。(9)各院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將《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推薦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省外高等院校畢業生報考流程:(1)發布選拔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核,并按選調計劃數1:8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4)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于2015年1月5日前上網繳交報名費。(5)報名費繳交確認后,考生可直接從網上下載申請表(一式兩份),并送所在院校黨組織審核蓋章。(6)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24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7)2015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必須隨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和經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審核蓋章的申請表(證件不齊全的,不予鑒印),到福州大學旗山校區公共教學樓中樓(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城學園路2號),將準考證送驗并加蓋鋼印,裁下存根。
在崗大學生村官報考流程:(1)發布選拔信息。(2)符合條件的考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報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審核。(4)2015年1月5日前考生上網繳交報名費。(5)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15日,由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統一從網上下載準考證加蓋公章,保留存根,并收集匯總申請表后,將準考證交給考生。(6)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于2015年1月15日前將《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推薦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考生務必記牢個人上網的用戶密碼,以便今后查詢體檢結果、考試成績、考核名單、選調通知等信息。申請表、準考證、榮譽證書復印件、減免費用申請書等均須使用A4型復印(打印)紙,并保持紙面整潔。
3.統一組織考試。2015年1月25日下午在福州大學公共教學樓或文科樓(旗山校區)進行選調生資格考試,本科、碩士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博士考試科目為《申論》,不指定復習教材。本科、碩士考試時間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3:30-5:10為《申論》考試(其中3:30-3:40發放考卷);博士考試時間為下午2:00-5:10。
考試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招考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嚴格遵守考場紀律,確保考場秩序井然。如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確定考核人選。根據選調生種類、學歷層次和報考的地區以及資格考試成績,省內外高等院校按選拔計劃數1:2的比例、大學生村官按選拔計劃數相應確定考核人選名單,于2015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聯合網進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省委組織部按考生所報志愿、綜合素質和專業特長向省直有關單位和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推薦,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擇優確定初步考核人選名單。
5.深入考察。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牽頭組織考察組,于2015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別到應屆畢業生所在高等院校和大學生村官所在設區市對考核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寫《福建省2015年選調生人選考察登記表》。
6.確定擬錄取人選名單。在深入考察的基礎上,由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人選的綜合素質,研究提出擬錄取的初步人選名單。
7.進行公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委托相關高等院校對應屆畢業生擬錄取人選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監督;委托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對大學生村官擬錄取人選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大學生村官所在的鄉鎮、村干部群眾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可以向應屆畢業生所在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大學生村官所在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也可以向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反映問題。對查實不適合作為選調生的,予以取消資格。
8. 組織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及省法院、省檢察院統一組織擬錄取人選進行體檢。博士研究生的體檢,待初步落實接收單位后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參檢人繳交。應屆畢業生需準備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張(體檢表用)。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列入選調人選。
9.決定錄用。對確定錄取的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向應屆畢業生所在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大學生村官所在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發出選調錄用通知。應屆畢業生由有關高等院校會同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選調相關手續;大學生村官由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協調有關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辦理選調相關手續。在選調生名單確定后,被錄取人員必須服從組織選調,未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不得改派。
選調對象經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確定為錄取人選后,主動放棄或在辦理錄用手續1個月后不到崗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不再增補。
五、錄用安排
1.安排去向。2015年選調生原則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縣(市、區)工作。本科生均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或縣以下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碩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編的縣(市、區)黨政機關或設區市法院、檢察院工作,如設區市所屬的各縣(市、區)黨政機關都已總體滿編,分配到該市的黨政類碩士研究生必須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編的省、設區市級機關工作。
2.分配辦法。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向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下達選調生名單。黨政類的選調生由設區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具體安排意向;法、檢類選調生分別由各設區市法院、檢察院提出預分配名單后,送設區市委組織部審核。平潭綜合實驗區由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按相關規定辦理。所有選調生分配方案由設區市委組織部、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負責匯總報省委組織部,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批準實施,并將選調生分配方案送省委編辦備案。黨政類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法、檢類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
3.檔案接轉。應屆畢業生檔案由所在高等院校按選調通知的具體要求,徑寄至有關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應及時做好檔案登記、清點和轉遞工作。在縣(市、區)工作的選調生檔案,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大學生村官錄用選調后,由相關設區市級組織部門按規定辦理轉遞檔案。
4.報到事宜。選調生的報到工作,由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初步安排應屆畢業的選調生統一于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人事部門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隨帶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隨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與選調生集體談話。2015年8月1日前,將選調生分配安排到工作單位;大學生村官錄用為選調生的,按大學生村官接轉為選調生的有關規定辦理。
5.上崗培訓。為幫助選調生盡快適應基層工作,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應屆黨政類選調生在省委黨校進行上崗培訓,省法院、省檢察院分別組織應屆法、檢類選調生進行上崗培訓。
6.錄用要求。從2015年起,新錄用的選調生分配到縣(市、區)以下機關應服務滿4年(含試用期,下同);分配到鄉鎮的,應在所在鄉鎮服務滿3年;定向安排到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須與當地組織部門簽訂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協議。參加中央、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的,除定向分配外,按公開遴選公告執行。大學生村官錄用為選調生的直接轉正定級。
六、組織領導
選調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牽頭負責,會同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等部門組織實施。為確保這項工作有序、健康、順利地進行,各單位要在工作中堅持標準,遵循程序,嚴肅紀律,加強協調,營造鼓勵和引導優秀大學畢業生投身基層、服務群眾的良好氛圍,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運行環節多,有關高等院校黨委及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認真按照條件和程序做好推薦選拔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要求,通力協作、切實抓好選調生人選考核和接收安排、培養管理等工作。
為便于工作溝通聯絡,請各有關高等院校將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部門、人員名單、聯系地址和電話、傳真號碼寄送福建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地址:福州市華林路76號;聯系人:林恒軍;電話:0591-88017698,87875512;傳真:0591-88017698;郵編:350003)。有關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選調工作的信息、動態將在福建人才聯合網上及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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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