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招考公告
為進一步樹立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加強黨政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和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的有關文件精神,我省今年將開展選調生工作,選調一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到縣鄉機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數量
2015年全省計劃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178名,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118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60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表。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高校應屆畢業生
1、政治素質好,有政治使命感和遠大抱負,服從組織分配;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學習成績優良,按時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4、在校期間須獲得過院系及以上獎勵或擔任過班級及以上學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滿18周歲,大學本科不超過25周歲,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
(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選聘,表現優秀、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1、政治素質好,有政治使命感和遠大抱負,服從組織分配;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4、山西省戶籍、服務地在山西省或山西省生源;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齡不超過30周歲。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相應地區。
有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組織推薦
應屆畢業生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所在院(系)黨組織按照選調條件和個人表現情況,向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提出推薦對象,填寫《山西省從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核實有關材料,根據選調條件對推薦對象相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確定推薦對象,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由服務項目所在的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按照選調條件和個人表現情況確定推薦對象,填寫《山西省從優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省、市業務主管部門對推薦對象相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由當地縣級民政部門根據選調條件確定推薦對象,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材料
經推薦的考生可在2015年3月20日9:00至2015年3月27日17:00,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選調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達不到3:1的,要減少選調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達到3:1,如選調計劃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地區考試。考生報考地區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地區,改報時間:2015年4月2日9:00至2015年4月2日17:00。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4月2日9:00至2015年4月3日12: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2015年4月3日17:00前查詢。考生報考被取消的,未改報其他地區或改報其他地區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5年3月30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考試收費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標準執行。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具體咨詢電話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在2015年3月28日、29日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四、筆試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
(一)筆試時間。
2015年4月25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015年4月25日下午 申論
(二)筆試地點。本次考試地點設在太原。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須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
(三)分數線確定。筆試結束后,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根據筆試考試總體情況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四)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5月底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和面試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選調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各市委組織部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山西省從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擔任過班級及以上學生干部證明、身份證、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山西省從優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山西省從優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市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產生的缺額,在報考同地區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足額遞補。
(三)面試。面試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實施,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參與后續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報考地區計劃選調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學習成績、工作情況、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需審查考生個人檔案,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再一次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報考地區人選缺額的,從同地區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只進行一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山西省委組織部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山西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生,由各市委組織部與選調生簽訂就業協議;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選調名額取消。
選調生在所報考設區的市范圍內統一安排,由各市委組織部綜合考試考察情況和個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工作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般分配到縣級機關或鄉鎮(街道)工作,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選調生到崗工作后,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如考生不服從分配,選調名額取消。
八、其他
1、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后續環節放棄的,以及接到正式確定為選調生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2、安排到縣級機關的應屆畢業生,錄用后安排到鄉鎮(街道)農村(社區)鍛煉2年,具體承擔基層組織建設的有關工作。
3、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任職定級手續,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按同級后備干部管理,進行重點培養,條件成熟的可優先或破格使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經市委組織部初審,報山西省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取消錄用。
4、省、市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時,優先從選調生中遴選。
5、選調生在所錄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
6、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山西省委組織部干部綜合處 0351—4019958 4045255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選調生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2:山西省從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rar
附件3:山西省從優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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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