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市委組織部《關于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的通知》要求,我市繼續開展選調2011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
一、指導思想
選調生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和市委九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努力把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聚集到加快天津發展的各項事業中來,培養造就大批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領導人才,為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培養目標
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其目的是培養黨政領導干部后備人才,同時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培養高素質的工作人員。選調生原則上應在基層培養鍛煉2至3年后,按照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根據崗位需要,擇優選拔任用。對適合做鄉鎮、街道領導工作的,及時提拔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對適合從事黨政機關工作的,有計劃地補充到區縣級以上黨政機關。
為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到街道社區和鄉鎮農村工作,建立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選拔培養鏈,每個區縣都要安排一定數量的選調生到社區、農村工作,其中有農業的區縣今年繼續安排選調生到農村培養鍛煉工作兩年。
三、選調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選調的對象是政治素質好、有志于從事黨政機關工作并有發展潛力的2011年應屆畢業優秀大學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畢業大學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可以報考。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大學本科生、研究生,獨立學院畢業生,民辦高等院校畢業生,畢業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的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這次選調的范圍內。
具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大學畢業生,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參加1次選調生統一招考,主要包括2011年天津市聘任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2010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和2008年、2009年天津市選派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干部(黨組織、團組織、學生會、班委會擔任主要職務)和三好學生(如選調單位無要求,必須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能報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組織觀念強,能夠經受艱苦環境的磨練,具有吃苦奉獻精神;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符合選調單位提出的專業、學歷等條件要求;
6.本人自愿報名,高校黨組織同意推薦;
7.通過選調生考試、考察;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9.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3年1月4日以前出生)、大學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4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報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本市引進人才的有關規定;
11.考生與選調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其他事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四、選調方式、程序
這次選調工作采取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確定選調計劃和選調條件、本人自愿報名、高校黨組織審查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錄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經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由選調單位根據考試成績擇優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經公示無異議,由選調單位提出選調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批。選調生錄用后,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辦理轉正任職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各選調單位具體的選調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報考指南》。《報考指南》可通過天津人事信息網(網址: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查詢。
五、報名方法
2010年12月下旬公布選調職位和條件等信息。
選調生報名、繳費均在網上進行,網址:xds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1年1月4日8:00開始至1月8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11年1月4日8:00開始至1月10日18:00結束。
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選調生報名登記表》,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選調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報名后24小時之內給予答復。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低于1∶3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選調計劃。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各單位不得限制報考人數。
報考人員經選調單位資格初審合格、繳費后,從網上下載打印《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本市高校的報考人員1月14日前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外地高校的報考人員立即與選調單位聯系,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經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并蓋章后)送交選調單位審核。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分別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送交選調單位審核,具體要求是: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報名登記表需經鄉鎮黨委和區縣委組織部同時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報名登記表需經服務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的報名登記表需經共青團天津市委學校部審查并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一式二份。
市人才考評中心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具體實施工作。對通過資格審查并繳納考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發放準考證,組織相關考試。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具體辦法: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繳費期間內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大廳(和平區唐山道18號)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選調單位要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中共黨員證明信、學生干部證明信、優秀學生干部證書、三好學生證書、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及選調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按選調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其中,具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大學生還須攜帶以下材料:
1.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要提供所在區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學生要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條件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本次選調生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復習用書。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選調生考試。選調生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主要進行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采取綜合知識測試、申論等多種方式,考察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發展潛能。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申論兩科,滿分為200分,筆試合格線為12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審查合格并已經繳費(或已辦理了低保、特困減免考試考務費手續)的考生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2月16日8:00開始至2月19日18:00結束。
筆試時間為2011年2月20日一天,具體時間、地點等見《準考證》。
面試階段考試包括結構化面談和專業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談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人選之比按1∶3確定(不足1∶3的,筆試合格者可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指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面試時間為2011年3月19日。
需要進行專業測試的,由選調單位根據錄用職位的要求,確定測試的內容和方法,成績不計入最終考試成績。
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或向各選調單位查詢。
七、體檢、考察
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調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人選自愿放棄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選調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體檢操作手冊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各有關高校(單位)給予相應的配合協助。
八、錄用接收
擬錄用人員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政治面貌、擬錄用單位、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所在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選調生人選公示無異議,經審批后,發放《選調生通知書》。本市高校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有關高校發放,外地高校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選調單位發放。待選調生正式畢業,及時辦理有關派遣手續和錄用審批手續。
監督、政策咨詢電話:83606292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23112312
網絡咨詢電話:2331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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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