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夾窗口中的文件主要有兩大類 : 應用程序文件、打開與執行依賴于某個應用程序的文件(文檔文件 )。在編輯某個文檔文件時,一般情況下總是要先啟動應用程序,再由應用程序打 開文檔進行編輯。打開方式是使應用程序與某文檔產生關聯,在直接啟動這類文檔時,系統會啟動相關的應用程序,例如 : 擴展名為 “。txt” 的文件與“ 記事本” 應用程序關聯,擴展名為 “。bmp” 的文件與“ 畫圖” 應用程序關聯。一個應用程序可以關聯多個擴展名,但一個擴展名只能關聯一個應用程序。
(1) 文件的打開
打開文件可以有多種方法 :
1) 選中要打開的文件后,選擇 “文件” 菜單的“ 打開” .
2) 右鍵單擊要打開的文件,在快捷菜單中選擇“ 打開”。
3) 直接雙擊要打開的文件。
4) 選擇文件后,按回車鍵。
(2) 打開方式
在 Windows XP 中可以定義文件的打開方式,方法有三種。
1) 在文件夾窗口選擇一個文檔文件,單擊窗口的“文件”菜單,如果菜單中出現“打開” 命令,就是文檔 文件已經和應用程序建立了關聯。如果“文件”菜單中 出現“打開方式”命令,就是文檔文件沒有與應用程序 建立關聯,選擇 “打開方式 ”命令,彈出“ 打開方式”對話框。
2) 在文件夾窗口右鍵單擊一個文檔文件的圖標,如果它已經與應用程序建立了關聯,快捷 菜單上出現 “打開 ”命令,這樣的文件不必再建立關聯。在右鍵單擊時,快捷菜單中出現 “打開方式”, 對話框
在以上兩種情況下,需要用戶自己在“程序”的列表框中為文檔文件選擇打開的應用程序,如果選擇的應用程序正確,可以打開該文件 : 如果選擇得不正確,該文件就不能正確打開。
3) 在文件夾窗口雙擊一個文檔文件,如果該文 件能夠打開,說明它已經和應用程序建立了關聯,如 果沒有建立關聯,會直接彈出 “Windows” 對話框。選擇 “從列表中選擇程序”, 會出現對話框,用戶自己為文件選擇使用的應用程序打開。對話框中還包含一個 “始終使用選擇的程序打開這種文件”復選框,選擇此復選框,下次打開該文件或具有相同擴展名的文件時 ,Windows 會 使用現在指定的程序打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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