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招考選拔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公安工作,志愿獻身公安事業;
4、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
5、符合所公布職位要求的生源地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我國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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