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
答案:A、B、C
解析:本組題考查生產、銷售假藥的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
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
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
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注:63題的答案并不確切。只是因為C項有“并處罰金”才選其為答案。此罰則為
歷年皆考之重點。
[64~65]
答案:B、D
解析:本組題考查生產、銷售劣藥的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
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
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
注:此罰則歷年皆考!
[66~67]
答案:C、E
解析:本組題考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加強管理。麻醉藥品處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藥品處方至少保存2年。
第四十八條: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企業、定點生產企業、全國性批發企業和區
域性批發企業、國家設立的麻醉藥品儲存單位以及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單
位,應當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并建立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專用賬冊。
藥品入庫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做到賬物相符。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
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68~69]
答案:A、A
解析:本組題考查特殊藥品的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條: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經營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前款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
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給經營許可證,或者在企業已經取得的有關經營許可證件
上標注;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審查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麻
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批發業務的企業(以下稱全國性批發企業),應當經國務院藥品
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
品批發業務的企業(以下稱區域性批發企業),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70~73]
答案:B、A、D、C
解析:本組題考查特殊藥品的分類。
要記住眾多的特殊藥品分類目錄很困難,從本題可以發現,所考查的藥物都是目錄
中標有“★”的,這樣結合藥理知識就易于記憶了。
[74~76]
答案:C、D、E
解析:本組題考查《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疫苗及其有關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7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疫苗需要檢驗的,應當自檢驗報告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發現假劣或者質量可疑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接種、分發、供應、銷售,并立即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假劣或者質量可疑的疫苗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77~78]答案:B、B
解析:本組題考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非處方藥目錄
的遴選、審批、發布和調整工作。
[79~82}
答案:C、D、A、E
解析:本組題考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甲類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可不憑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執業藥師或藥師的指導下進行購買和使用。執業藥師或藥師應對病患者選購非處方藥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第十四條: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暫不允許采用網上銷售方式。
第十九條:在藥品零售網點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的地區,普通商業企業可以銷售乙類非處方藥,但必須經過當地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登記,符合條件的頒發乙類非處方藥準銷標志。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根據便民利民的原則,銷售乙類非處方藥的普通商業企業也應合理布局。鼓勵并優先批準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零售藥店與普通商業企業合作在普通商業企業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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