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2:中毒的一般處理
中毒的處理一般分為三大步驟:清除未吸收的毒物;加速毒物排泄,減少毒物吸收;藥物拮抗。
具體的處理措施如下:
1.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1)吸入性中毒。
盡快使患者脫離中毒環境,呼吸新鮮空氣,必要時給予氧氣吸入、進行人工呼吸。
(2)由皮膚和黏膜吸收中毒。
除去污染的衣物,清除皮膚黏膜上的毒物,清洗被污染的皮膚與黏膜。
①皮膚接觸腐蝕性毒物者,沖洗時間要求達15~30分鐘,并用適當的中和液或解毒液沖洗;
②由傷口進入或其他原因進入局部的藥物中毒,要用止血帶結扎,盡量減少毒物吸收,必要時做局部引流排毒;
③眼內污染毒物時,必須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5分鐘,并滴入相應的中和劑;
④對固體的腐蝕性毒物顆粒,要用器械的方法取出結膜和角膜異物。
(3)經消化道吸收中毒。
包括催吐及洗胃:
①催吐。清醒病人飲水500~600ml,刺激咽弓和咽后壁使之嘔吐。
注意事項:對昏迷狀態病人應禁止催吐;中毒引起抽搐、驚厥未被控制之前不宜催吐;患有食管靜脈曲張、主動脈瘤、胃潰瘍出血、嚴重心臟病等患者不宜催吐;孕婦慎用;當嘔吐時,病人頭部應放低或轉向一側以防嘔吐物吸入氣管發生窒息或引起肺炎。
②洗胃。清醒病人飲洗胃液200~400ml后,再用壓舌板刺激咽部,促使嘔吐,并反復進行,直到嘔吐出清水而無特殊氣味為止。也可采用胃管插入進行洗胃,對急性中毒患者盡量將胃內容物抽出后再進行洗胃,洗胃時每次用液體300ml,并且應多次反復沖洗,直到洗出液與注入的液體一樣清澈為止。
注意事項:中毒毒物進入體內時間在4~6小時之內應洗胃,超過4~6小時毒物大多吸收,但是如果服毒量很大或者毒物過多,盡管超過6小時,仍有洗胃的指征;中毒引起的驚厥未被控制之前禁止洗胃;每次灌入洗胃液為300~400ml,最多不超過500ml;強腐蝕劑中毒患者禁止洗胃,否則有可能引起食道及胃穿孔;洗胃時要注意減低注入液體的壓力,防止胃穿孔;揮發性烴類化合物(如汽油)口服中毒患者不宜洗胃,因胃反流后可引起類脂質性肺炎;應將胃內容物抽出做毒物分析鑒定。
2.加速藥物排泄,減少藥物吸收
(1)導瀉:一般用硫酸鈉或硫酸鎂15~30g溶解于200ml水中內服導瀉,以硫酸鈉較為常用。
注意事項:
①若毒物引起的嚴重腹瀉,不能用導瀉法;
②腐蝕性毒物中毒或極度衰弱者禁用導瀉法。
(2)洗腸:洗腸一般用1%微溫鹽水、1%肥皂水或清水,或將藥用炭加于洗腸液中,吸附毒物以加速其排出。
(3)利尿:靜脈補液后,給予靜脈注射呋塞米20~40mg,也可選用其他利尿劑。
注意事項:
①由于利尿劑作用較強,對電解質平衡影響較大,所以必須在密切觀察下使用,以免發生電解質紊亂;
②腎功能衰竭者不宜采用強利尿劑;
③考慮心臟負荷等情況。
(4)血液凈化。可以迅速清除體內毒物,使重癥中毒患者的預后大為改觀。
方法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注、血液濾過和血漿置換等。
3.中毒后的藥物拮抗
(1)物理性拮抗。活性炭等可吸附中毒物質,蛋白、牛乳可沉淀重金屬,并對黏膜起保護潤滑作用。
(2)化學性拮抗。如弱酸中和強堿,弱堿中和強酸,二巰基丙醇奪取已與組織中酶系統結合的金屬物等。
(3)生理性拮抗。生理拮抗劑能拮抗中毒毒物對機體生理機能的擾亂作用,例如,阿托品拮抗有機磷劑所引起的中毒,毛果蕓香堿拮抗顛茄堿類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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