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執業西藥師考試輔導:藥品質量標準分析方法的驗證(1)—藥物分析
★《中國藥典》從2000年版起收載了“藥品質量標準分析方法驗證指導原則”。
★驗證的目的是證明采用的方法適合檢驗要求。
★驗證的分析項目有:鑒別試驗、雜質檢查、含量測定、制劑中其他成分的測定以及溶出量的測定(溶出度、釋放度)等。
一、分析方法驗證的內容有:
準確度、精密度、專屬性、檢測限、定量限、線性、范圍和耐用性。
(一)準確度
定義:該法測定結果與真實值或參考值接近的程度。 一般用回收率(%)來表示。
回收率 = 測得量/加入量*100%
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也可將已知量的測定組分加入到一定量的已知含量的樣品中
=(測定總量-樣品含量)/加入量*100%
(二)精密度
1.定義:在規定條件下,同一個均勻樣品,經多次取樣測定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一般用偏差、標準偏差(SD)和相對標準偏差(RSD)來表示。
RSD越小,測定結果越集中,精密度越好。
相對標準差(RSD)
變異系數(CV)
2.精密度好是準確度高的前提,但方法的精密度好,準確度不一定高,只有在消除了系統誤差的前提下,精密度好,準確度也高。只有精密度和準確度都高的結果才可靠。
3.精密度三種表示方法:
*重復性 同人、儀器、時間
定義:在相同條件下,由同一個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
*中間精密度 同室,但不同時間、不同人員、不同儀器設備測得結果的精密度。考察隨機變動因素對精密度影響。
*重現性 在不同實驗室由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之間的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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