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藥材資源,適應人民醫療保健事業的需要
國務院制定《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
2.適用范圍
在我國境內采獵,經營野生藥材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3.原則
國家對野生藥材資源實行保護,采獵相結合的原則,并創造條件開展人工種養
二、野生藥材物種分級及其品種目錄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分為三級管理
一級保護物種
瀕臨滅絕狀態的稀有珍貴野生藥材物種
二級保護物種
分布區域縮小,資源處于衰竭狀態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
三級保護物種
資源嚴重減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藥材物種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名錄,共收載野生藥材物種76種,中藥材43種.其中一級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3種,中藥材4種;二級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27種,中藥材17種;三級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45種,中藥材22種
一級保護藥材名稱
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二級保護藥材名稱
鹿茸(馬鹿),麝香(3品種),熊膽(2品種),穿山甲,蟾酥(2品種)蛤蟆油,金錢白花蛇,烏梢蛇,蘄蛇,蛤蚧,甘草(3個品種),黃連(3品種),人參,杜仲,厚樸(2品種),黃柏(2品種),血蝎
三級保護藥材名稱
川貝母(4品種),伊貝母(2品種),刺五加,黃芩,天冬,豬苓,龍膽(4品種),防風,遠志(2品種),胡黃連,肉蓯蓉,秦艽(4品種),細辛(3品種),紫草,五味子(2品種),蔓荊子(2品種),訶子(2品種),山茱萸,石斛(5品種),阿魏(2品種)連翹,羌活(2品種)
三、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的具體辦法
1. 一級保護物種管理
禁止采獵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由各級藥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但不得出口
2. 二、三級保護物種管理
采獵,收購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須按批準計劃執行.采獵者須持采藥證。需采伐[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或狩獵的,須申請采伐證或狩獵證.不得在禁止采獵區(期)采獵
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采獵
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國家計劃管理的,由中國藥材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其余由產地縣藥材公司或其委托單位按計劃收購
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藥用部分,實行限量出口
3.罰則
違反采獵,收購,保護野生藥材物種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縣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沒收其非法采獵的野生藥材及使用工具,并處罰款.未經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部門批準進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從事科研,教學,旅游等活動者,當地縣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有權制止,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野生藥材物種收購,經營,出口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沒收其野生藥材和全部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保護野生藥材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野生藥材資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破壞野生藥材資源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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