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告審批
1)省藥監局發廣告批準文號,SFDA備案;
2)處方藥限指定醫藥專業刊物發布;OTC可在大眾媒介發布;
3)禁止發布廣告的藥品:
①特殊藥品(含戒毒藥品);
②試產藥及醫院制劑;
③治療腫瘤、艾滋病、性藥,計劃生育、防疫制品;
④除中藥飲片外,末取得注冊商標的藥品;巳被明令禁止產、銷、使的藥品。
2. 廣告內容和用語要求
1)廣告內容要求:
①內容以法定說明書為準(原則性規定);
②不得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免費治療、無效退款、有獎銷售、免費贈送、藥到病除、安全無副作用等);
③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醫師、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④非藥品廣告不得涉及藥品的宣傳。
2)必須標明忠告語:
①處方藥“請按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
②OTC“請按說明書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③保健藥品“供輔助治療”。
3.監督處理:
1)藥監和工商部門監督;
2)工商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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