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借款人
一、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與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
公司信貸的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
(二)借款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①根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固定資產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和信用狀況,元重大不良記錄;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并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②根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流動資金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借款人依法設立;借款用途明確、合法;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借教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借款人應符合的要求
1.“誠信申貸”的基本要求
貸款申請應遵循“誠信申貸”的基本要求:一是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按照貸款人要求的具體方式和內容提供貸款申請材料,并且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借款人應證明其設立合法、經營管理合規合法、信用記錄良好、貸款用途以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等。
2.借款人的主體資格要求
借款人的主體資格要求包括:企業法人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和有效年檢手續;事業法人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特殊行業須持有相關機關頒發的營業或經營誨可證。
3.借款人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性
借款人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符合營業攜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和公司章程;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
4.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
借款人必須資信狀況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通過貸款卡或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未發現有貸款逾期、欠息、五級分類為不良貸款、被起訴查封等情況,、長期遵守貸款合同,誠實守信。
5.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借款人必須以真實有效的商務基礎合同、購買合同或其他證明文件為依據,說明貸款的確切用途和實際使用量,不得挪用信貸資金,不使用虛假信息來騙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對固定資產貸款而言,應有明確對應的、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不得對多個項目打捆處理。還款資金來源應在貸款申請時明確,一般情況下通過正常經營所獲取的現金流量是貸款的首要還款來源。
二、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通則》第18條的規定,借款人具有如下權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取得貸款。
②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
③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
④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和中國人民銀行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⑤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有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
(二)借款人的義務
根據《貸款通則》第19條的規定,借款人具有如下義務:
①應當如實提供銀行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②應當接受銀行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③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④應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⑤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⑥有危及銀行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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