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概述
1、 審計的基礎是獨立性和專業性
2、
合理保證 | 有限保證 | |
目標 | 在可接受的低審計風險下,以積極方式對財務報表整體發表審計意見,提供高水平的保證 | 在可接受的審閱風險下,以消極方式對財務報表整體發表審閱意見,提供有意義水平的保證。該保證水平低于審計業務的保證水平 |
證據收集程序 | 通過一個不斷修正的、系統化的執業過程,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 證據收集程序包括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詢問、 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等 | 通過一個不斷修正的、系統化的執業過程,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證據收集程序受到有意識的限制,主要采用詢問和分析程序獲取證據 |
所需證據數量 | 較多 | 較少 |
檢查風險 | 較低 | 較高 |
財務報表的可信性 | 較高 | 較低 |
提出結論的方式 | 以積極方式提出結論。 例如:“我們認為,ABC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 以消極方式提出結論。 例如:“根據我們的審閱,我們沒有注意到任何事項使我們相信,ABC公司財務報表沒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閱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
3、三方關系人包括注冊會計師、責任方和預期使用者。
委托人通常是預期使用者之一,委托人也可能由責任方擔任;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責任方)
審計報告的收件人應當盡可能地明確為所有的預期使用者。
4、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工作的前提——管理層和治理層的責任:
(1)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實現公允反映(如使用);
(2)涉及、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去導致的重大錯報;
(3)向注冊會計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信息、人員)。
5、鑒證對象是否適當是注冊會計師能否將一項業務作為審計業務或其他鑒證業務予以承接的前提條件。
適當的鑒證對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鑒證對象可以識別;
(2)不同的組織或人員對鑒證對象按照既定標準進行評價或計量的結果合理一致;
(3)注冊會計師能夠收集與鑒證對象有關的信息,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支持其提出適當的鑒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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