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濟民商法》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享有業務執行權和日常經營的決策權。它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必設機關和常設機關,股東人數較少或公司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除外。董事會由董事組成,其成員為3-13人。董事會的職權為:(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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