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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綜合法律知識》教材解讀考點解析第五章3

發(fā)表時間:2012/9/20 15:40:32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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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節(jié)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過失地實施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等。

第五節(jié)、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故意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行為。

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新增)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罪是指違反國家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生產、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行為。

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新增)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違反國家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規(guī),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

4、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才構成犯罪。

二、走私罪

走私罪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認定注意兩點:

(1)罪與非罪的界限。偷逃應交稅額5萬元以上構成本罪。

提示:與其它走私罪的關系。如果符合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特別規(guī)定。如果是特別規(guī)定以外的,按本罪論處。

(2)未經海關許可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 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構成犯罪的,依本罪定罪處罰。(新增)

2、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單位可以構成犯罪。

3、 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fā)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4、 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罪,依照數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06

例題:根據我國《刑法》,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從境外攜帶金銀質地的文物入境,偷逃應繳稅額5萬元以上的,構成(   )。(2010年)

A、走私貴重金屬罪

B、走私文物罪

C、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D、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答案:D

解析: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的,才構成走私文物罪或者走私貴重金屬罪。題干中提出從境外攜帶進境的,不應當構成本罪。第三款規(guī)定,只有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_物品的,才構成走私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罪。題干中的犯罪對象是文物,而非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

三、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

1、虛報注冊資本罪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提示:1、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兩者是并列的,不是同時具備才構成犯罪。2、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2、虛假、抽逃出資罪

公司發(fā)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guī)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提示:1、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兩者是并列的,不是同時具備才構成犯罪。2、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3、如果是騙取注冊資本的登記的,按虛報注冊資本罪論處;如果資本已經注冊登記,而出逃的,按抽逃出資罪論處。

3、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yè)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fā)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yè)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4、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六增補罪名。本罪主要針對的是上市公司不按規(guī)定披露有關信息的情況。

5、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6、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1)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規(guī)定處罰。

(2)國有公司、企業(yè)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受賄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提示:(1)修正案六擴大了本罪的主體范圍,由原來的公司企業(yè)工作人員擴大到其它單位的工作人員;(2)本罪與受賄罪區(qū)別的要點在于主體不同,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本罪的主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

7、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罪

國有公司、企業(yè)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yè)同類的營業(yè),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行為。

提示: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國有公司、企業(yè)的董事、經理。08 09

例題:國有公司、企業(yè)的(    )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yè)同類的營業(yè),牟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行為的,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罪。(2009年)

A、董事

B、監(jiān)事

C、經理

D、業(yè)務員

答案:AC

解析:根據《刑法》第165條:  "國有公司、企業(yè)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yè)同類的營業(yè),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8、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體: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2)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的客觀表現(xiàn)形式為:

①將本單位的盈利業(yè)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②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③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的。

9、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10、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失職罪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11、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12、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國企中有關主管的部門或主管的負責人。

13、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例題:上市公司的(    )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008年)

A、董事

B、監(jiān)事

C、股東

D、高級管理人員

答案:ABD

四、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1、偽造、變通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偽造、變通金融票證罪:

(1)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2)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3)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4)偽造信用卡的。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新增)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以明知為前提持有、運輸偽造的信用卡或者空白信用卡數量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以及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行為。

3、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4、背信運用受托資產罪

商業(yè)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提示:本罪是典型的單位犯罪,犯罪主體只限于上述金融機構。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

5、違規(guī)運用資金罪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公眾資金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違反國家規(guī)定運用資金的,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6、逃匯罪

逃匯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只能是單位犯罪,不能是個人。

7、洗錢罪 07 08

本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掩蓋、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的行為:(一)提供資金帳戶的;(二)協(xié)助將財產轉換為現(xiàn)金或者金融票據的;(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xié)助資金轉移的;(四)協(xié)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例題: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包括(  )。

A、恐怖活動犯罪

B、偽造貨幣罪

C、集資詐騙罪

D、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

答案:ABC

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范圍。根據2006年6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六)》第l6條的規(guī)定,洗錢罪的上游范圍包括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七類。本題中,選項B的偽造貨幣罪屬于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選項C的集資詐騙罪屬于金融詐騙犯罪,選項D的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則屬于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因此,選項D的犯罪不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五、金融詐騙罪

1、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一般是指集資達到5萬元以上)的行為。

本罪的要點是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區(qū)別,區(qū)別的要點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貸款詐騙罪: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提示:本罪的主體范圍不包括單位、只包括個人。如果是單位貸款詐騙的,按合同詐騙罪處罰。

例題:關于貸款詐騙罪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以欺騙手段騙取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B、乙以牟利為目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轉貸給某企業(yè),從中賺取巨額利益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的項目騙取銀行貸款。該公司構成貸款詐騙罪

D、丁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騙取銀行貸款后攜款潛逃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答案:D

解析: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出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A項屬于借貸糾紛,并不構成貸款詐騙罪。B項中乙的行為明顯構成高利轉貸罪,所謂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故此B也是錯誤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規(guī)定,單位不能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三十條和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單位不構成貸款詐騙罪。所以C項是錯誤的。D項丁有使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故丁構成貸款詐騙罪,所以D項是正確的。

3、票據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4)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fā)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提示:犯票據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照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

4、信用證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

(1)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3)騙取信用證的;

(4)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提示:犯信用證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照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

5、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07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提示:(1)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新的解釋,無論是對人還是對機器(如自動取款機)冒用信用卡,一律定信用卡詐騙罪,這一點與過去不同。(2)盜竊信用卡使用的以盜竊罪論處。

六、危害稅收征管罪

1、逃稅罪10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行為。

(2)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3)本罪的主體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這里注意無論是合法單位,還是非法單位,都有納稅義務。

提示:初犯有條件不罰,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初犯補稅免罪);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騙取出口退稅罪10

(1)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2)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guī)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逃稅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規(guī)定處罰。08

3、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4、非法出售發(fā)票罪

例題: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    )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A、逃稅罪

B、騙取出口退稅罪

C、詐騙罪

D、合同詐騙罪

答案:A

七、侵犯知識產權罪

1、假冒注冊商標罪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提示:本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個人,單位不能構成本罪。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3、假冒專利罪

例題:下列行為,不屬于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假冒他人專利行為的是(    )。

A.未經許可,在其制造的產品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B.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C.變造他人的專利申請文件

D.制造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

答案:D

解析: 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guī)定: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刑法》第216條規(guī)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1)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們專利號的;(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們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們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的;(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的。

4、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構成犯罪: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fā)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提示:本罪與非法經營的關系。非法經營中非法經營出版物的可以定非法經營罪,但如果犯罪行為符合本罪的特征,應優(yōu)先定本罪。

5、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1)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商業(yè)秘密。其中不正當手段包括竊取、騙取、威脅、勒索等。

(2)構成本罪一般要求給權利人造成較大的損失,損失要求在50萬元以上。

八、擾亂市場秩序罪

1、虛假廣告罪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串通投標罪

本罪包括兩種形式:(1)投標人互相之間串通;(2)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串通。

提示:注意本罪只限于在招投標過程中。

3、合同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

5、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的行為:

(1)非法買賣專營、專賣物品及國家限制自由買賣的物品,比如說煙草、鹽及有些農藥等。

(2)非法買賣有關的進出口許可證,或者原產地證明或批文。

(3)未經許可非法從事金融業(yè)務(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yè)務)。

(4)其它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這里的行為通常是以有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為限,一般不能擴大。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有:①非法買賣外匯;②擅自經營跨境的電信業(yè)務的;③傳銷,情節(jié)嚴重的;④非法生產瘦肉精等飼料或禁藥的;⑤擅自發(fā)行彩票;⑥擅自經營出版物,主要指沒有得到出版許可而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提示:違反國家規(guī)定,這里的規(guī)定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規(guī)定,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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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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