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經濟民商法》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1.2008年9月1日,某省會城市的七大商場以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不好為由,聯合宣布拒絕銷售“陽光”牌彩電,同時將各自商場內的“陽光”牌彩電撤下專柜。經證實,任何機關都沒有接到過關于“陽光”牌彩電的投訴。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七大商場的上述做法屬于( )行為。
A.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
B.限制商品的銷售數量
C.聯合抵制交易
D.分割銷售市場
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是反壟斷法中的限制競爭行為。我國《反壟斷法》第13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五)聯合抵制交易;(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2008年單項選擇第37題)
2.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消費者依法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雙倍賠償責任的是( )。
A.所售產品包裝上未注明保質期
B.所售產品包裝上未注明出廠日期
C.謊稱某國內企業產品為“歐洲原裝進口”
D.出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1+1”賠償規則。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本題中,C選項明顯成立欺詐,屬子欺詐行為。
(2008年單項選擇第38題)
3.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下列做法中,符合邀請招標規定的是( )。
A.招標人向4個特定的法人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但其中有2個法人不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
B.招標人邀請了4個符合要求的法人組織投標,有2個投標人投標,招標人決定重新招標
C.某市政府認為省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宜公開招標,予是自行決定邀請招標
D.某縣政府認為省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宜公開招標,報請上級政府(地市級政府)批準后,進行邀請招標
正確答案:B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為邀請招標。我國《招標投標法》第17條規定:“招標人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因此,本題中選項A錯誤。《招標投標法》第28條第1款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因此,本題中選項8正確。而根據《招標投標法》第11條的規定,“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所以,選項CD均錯誤。
(2007年單項選擇第35題)
4.經營者的下列行為不構成商業賄賂的是( )。
A.為購買自己產品的客戶提供促銷費、宣傳費
B.給予中間人傭金,但已如實入賬
C.為用戶的業務代表提供旅游、考察機會并支付費用
D.給予用戶代理人勞務費、咨詢費
正確答案:B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商業賄賂問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問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2007年單項選擇第36題)
5.下列物品不受《產品質量法》調整的是( )。
A.柴油
B.液化氣
C.未經加工的小麥
D.人工合成動物飼料
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產品質量法》調整的對象,《產品質量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屬于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2006年單項選擇第35題)
6.下列表述中,屬于消費者行使自主選擇權情形的是( )。
A.消費者要求經營者所售商品的價格與價值相符
B.消費者要求經營者提供的電器具備安全使用性能
C.消費者對商品進行比較和鑒別
D.消費者要求所購商品計量準確
正確答案:C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靜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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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