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了考生更好的復習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企業管理知識講義資料,希望幫助您更好的準備考試!
第二節 國際貿易政策
【考點一】國際貿易政策概述【了解】
(一)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內容
對外貿易政策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根據本國的政治及經濟狀況制定的管理對外貿易活動的原則、條例、法令和法規。它是各國總的經濟政策和對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外貿易政策的制定是為了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為政治外交政策服務的。各國制定對外貿易政策的目的在于:保護本國市場、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國產業結構的改善、積累資本或資金、維護本國對外經濟和政治關系。
(二)對外貿易政策的構成
不同的政治、經濟狀況決定各國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但各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構成是相同的,主要有三部分組成:
1.對外貿易總政策
它是從整體國民經濟出發,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實行的對外貿易總的原則、方針和策略。它通常與一國的總體經濟發展相聯系。
2.進出口商品政策
它是根據對外貿易政策總政策及國內產業結構、生產發展、市場狀況等因素制定的商品進出口的原則和規定。不同的商品,在不同的時間及條件下所制定的政策是不同的,一般與各國的產業發展戰略緊密相連。
3.對外貿易國別政策
它是根據對外貿易總政策、對外經濟和政治關系的需要,對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制定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
(三)國際貿易政策的類型
1.自由貿易政策。
自由貿易政策指國家對商品和服務的進出口不加干預,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與障礙,同時取消對本國進出口商品和服務貿易的各種特權與優待,使商品和服務能夠自由輸出入,在國外市場上自由競爭。
2.保護貿易政策
保護貿易政策是國家積極干預商品和服務進出口,廣泛利用各種限制進口和控制經營領域與范圍的措施,保護本國產品和服務在本國市場上免受外國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并對本國產品和服務的出口給予優待和補貼。
【考點二】國際貿易政策工具【熟悉】
國際貿易政策主要是通過關稅、非關稅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以實施的。因此,選擇適宜的政策既維護一個國家貿易,同時又適應國際貿易發展就十分必要。
(一)關稅
1.關稅的性質
關稅是稅收的一種,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稅收一樣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預定性(固定性)。
2.關稅的特點和作用
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關境和國境不一致。自由港、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經濟特區雖在國境之內,卻在關境之外,因此,設有經濟特區的國家關境小于國境。相反,在締結成關稅同盟的國家之間,對內取消一切限制,對外建立統一的關稅制度,這些國家的關境是幾個締約國的領土組成,則關境大于國境。關稅作為對外貿易政策執行的重要手段,對國民經濟會產生重大影響。具體來看,可以起到以下作用:一是增加財政收入;二是保護國內產業和國內市場;三是調節進出口商品結構和國內經濟。另外,關稅還是進行國際經濟斗爭和政治斗爭的手段。
3.關稅的種類
按征收對象或商品流向的不同,關稅可分為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
根據差別待遇和具體實施情況,關稅又可分為進口附加稅、差價稅、普惠稅和特惠稅。
(二)非關稅措施
1.非關稅措施的概念
非關稅措施或稱非關稅壁壘是指除關稅措施以外的一切限制進口的措施。他和關稅措施一樣,是政府干預貿易政策的工具。
2.非關稅措施的特點
非關稅措施與關稅措施比較有以下特點:一是靈活性,二是有效性,三是隱蔽性和歧視性。
3.非關稅措施的主要種類
非關稅措施名目繁多,歸納起來基本上分成兩大類:一類是直接限制,指進口國直接對進口數量或金額加以限制,如進口配額制、“自動”出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等。另一類是間接限制,是指對進口商品制定種種嚴格的標準和條件間接地限制商品的進口,如進口押金制、煩瑣苛刻的技術衛生檢疫標準等。非關稅措施種類有:
(1)進口配額制。進口配額主要有以下兩種:
①絕對配額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規定一個最高限額,在這個數額之內允許進口,達到這個數額后,便不準進口。
②關稅配額是指對進口商品的絕對數額不加以限制,而是對一定時期內在規定數額以內的進口商品給予低稅或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征收較高的關稅或征收附加稅甚至罰款。
(2)“自動”出口配額制。“自動”出口配額制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①非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非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指不受國際協定的限制約束,而是由出口國迫于來自進口國的壓力,自行單方面規定的出口配額,
②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指進出口雙方通過談判簽訂“自限協定”或“有秩序銷售協定”,規定一定時期內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額,出口國應據此配額實行出口許可證制或出口配額簽證制,自行限制這些商品的出口。
(3)進口許可證制。具體使用中,進口許可證有以下兩種:
①按進口許可證與進口配額的關系分類可分為有定額的進口許可證和無定額的進口許可證。有定額的進口許可證即國家有關機構預先規定有關商品的進口配額,然后在配額限度內,根據進口商的申請對每筆進口貨物發給進口商一定數量或金額的進口許可證。無定額的進口許可證,即進口許可證不與進口配額相結合,國家有關機構預先不公布商品的進口配額,頒發有關商品的進口許可證,只在個別考慮的基礎上進行。沒有公開標準,給正常貿易造成更大的困難。
②按進口商品有無限制分類可分為公開一般許可證和特種進口許可證。公開一般許可證又稱公開進口許可證、一般許可證和自動進口許可證,對進口國別地區無限制,實際上是自由進口商品。特種進口許可證又稱非自動進口許可證,進口商品必須向政府有關當局提出申請,經批準才可進口。
(4)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實行限制來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價的一種制度。
外匯管制的方式較為復雜,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①數量型外匯管制。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目的是集中外匯收入,控制外匯支出,實行外匯平衡,以達到限制進口商品品種、數量和國別的目的。
②成本型外匯管制。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間接影響不同商品的進出口。
③混合型外匯管制。指同時采用上述兩種政策。
(5)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指政府通過法令和政策的規定,政府機構在購買商品時要有些購買本國商品,進而限制進口商品銷售的一種歧視性政策。
(6)進出口的國家壟斷。指對某些商品或全部商品的進出口由國家直接經營,各國主要由國家壟斷的進出口商品有:煙和酒、農產品、武器、石油等。
(7)進口押金制。指進口商進口商品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例和規定時間,在指定銀行無息存入一筆資金才能進口,增加了進口商的負擔。
(8)各國國內稅。對進口商品和國內商品實行不同稅率,增加進口商品的負擔。
(9)海關估價。有些國家根據一些特殊規定,提高某些進口貨物海關估價以增加進口貨物的負擔。
(10)技術性貿易壁壘。指政府以生產、消費安全、人民健康為理由,制定復雜、苛刻且經常變化的技術標準,以限制外國商品的進口。
(三)促進出口與出口管制政策
1.促進出口政策
各國促進出口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口信貸(export credit)
①賣方信貸(sellers credit)。出口方銀行向本國出口廠商提供的貸款。出口廠商利用本國銀行的貸款擴大商品出口,主要用于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項目,如成套設備、船舶等大型設備的出口。
②買方信貸(buyers credit)。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廠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的貸款,要求貸款必須用于購買債權國的商品,從而達到鼓勵出口的目的。
(2)出口信貸國家擔保制,是指國家為了擴大出口,設立專門機構擔保本國出口商和商業銀行向國外進口商或銀行提供信貸,當外國進口商不能按時付款或拒付款時,由出口國政府擔保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貨款,減少貸款銀行風險。國家擔保制保險的范圍不僅包括一般的商業風險,還包括由政治因素、外匯管制等所引起的不能按時付款或拒付款的風險。
(3)出口補貼,是國家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加強在國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給予某種商品的出口商一定金額的補貼或者財政上的支持。出口補貼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直接補貼,如現金補貼等。二是間接補貼,主要是稅收上的優惠。
(4)商品傾銷,是指出口商在已經控制國內市場的條件下,以低于國內市場價格甚至低于生產成本的價格在國外市場銷售,其目的是打敗競爭對手,實現壟斷。傾銷有三種形式:偶然性傾銷、掠奪性傾銷、長期性傾銷。
(5)外匯傾銷,是指出口企業利用本國外幣對外貶值的機會,爭奪國外市場的特殊手段。當然,外匯傾銷不能無限制和無條件的進行,只有滿足以下兩個必備條件才能起到促進出口、限制進口的雙重作用:其一,貨幣貶值的程度大于國內物價上漲的程度。其二,其他國家不同時實行同等程度的貨幣貶值和其他報復性措施。
(6)促進外貿發展的經濟特區措施。經濟特區指一國或地區在其國境之內、關境之外劃出特定區域,實施特殊的經濟政策,改善基礎設施和環境吸引外國企業從事貿易與出口加工等活動的區域。
各國或地區設置的經濟特區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自由港又叫自由口岸。自由貿易區是由自由港發展而來,范圍包括了自由港的臨近地區,是在國家關境之外,對國外全部或大部分商品可以免稅自由進出港口,區內可開展自由運輸、儲存、加工和制作等業務,吸引外國商品的轉口、外國企業投資生產,增加財政、外匯收入。
②保稅區。保稅區又稱保稅倉庫區是一些沒有設立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的國家實行的制度,在保稅區內外國商品享有與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相同的的免稅政策。
③出口加工區。指一國或地區在其交通條件便利的地方,如港口、機場等地區劃出一定范圍,創造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優惠政策,吸引外資,鼓勵外國企業在區內投資,增加外匯收入,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
④自由邊境區。指一國或地區為發展邊境落后地區所設立的經濟特區,在區內采用自由貿易區或出口加工區的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企業投資,發展本地區經濟。與其他經濟特區不同的是,自由邊境區生產加工的商品供區內使用。
⑤過境區。過境區又稱中轉貿易區。指一些沿海國家或地區為方便內陸鄰國的進出口貨運,開辟某些海港、河港或國境城市為過境貨物的自由中轉區。
2.出口管制政策
(1)出口管制的商品。出口管制的商品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戰略物資及尖端技術
②國內緊缺物資
③珍貴文化、藝術品、貴金屬
④“自動”限制出口的商品
⑤經濟制裁
⑥出口國或組織壟斷的商品
(2)出口管制的形式。出口管制分為兩種形式:
①單邊出口管制。單邊出口管制是指一國根據本國的需要,制定出口管制方面的法律,設立專門的執行機構,對本國的某些商品出口進行審批和頒布出口許可證,實行出口管制。單邊出口管制是一國單方面自主決定,是實施歧視性貿易政策的手段。
②多邊出口管制。多邊出口管制是指幾個政府,通過一定的方式建立國際性多邊出口管制機構,商討和編制多邊出口管制貨單和出口管制國別,規定出口管制的辦法,以協調彼此的出口管制政策和措施,達到共同的政治和軍事目的。
(3)出口管制的方式。一國控制商品出口的方式多種多樣,最普遍使用的手段是出口許可證制度。出口許可證根據不同的商品、管制程度的不同,可分為一般許可證和特種許可證。
【本節真題演練】
單項選擇題
根據wto規則,構成商品傾銷的條件之一是出口價格低于( )。
a.國際市場價格
b.正常價值
c.進口國國內市場價格
d.成本
【答案】b
【真題解析】
本題涉及的考點是國際貿易政策工具。根據wto的規定,如果一個產品經一國出口到另一國的出口價格低于在出口國正常貿易中旨在用于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即低于該產品的正常價值進入另一國商業領域,此產品被視為傾銷。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
【真題試題】(2008年單項選擇第34題)
相關推薦:
更多關注: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試題 報考指南 論壇交流 >>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