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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公司股東(大)會的實務操作
一、股東(大)會的概述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是公司治理結構中不可或缺的組織機構。股東會只負責就公司的重大事項做出決議,集體行使投資者權益。股東(大)會的特征:
1.由全體股東組成。《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2.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這表明了股東(大)會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律地位。
3.股東(大)會是公司法定必設機構。
注意例外情形:如允許外商投資類公司不設股東(大)會,而由董事會行使相應的職權;國有獨資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二、股東(大)會的運作
(一)股東(大)會的召集制度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召集
(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2)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3)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臨事召集和主持;
(4)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提示: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
(1)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
(2)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3)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4)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東(大)會的表決機制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表決制度
(1)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下列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變更公司形式。
【例題·多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作出的下列決議中,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有( )。
A.對公司合并作出的決議
B.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C.對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D.對修改公司章程作出決議
[答疑編號410030203]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不屬于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表決制度
(1)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提示:①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提示:①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②公司為“他人”(非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③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不含半數)通過。
【例題·單選題】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可以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擔保。關于擔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公司經理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
B.公司董事長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
C.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
D.公司股東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
[答疑編號410030204]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6條規定:(1)公司為“他人”(非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2)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3)即,只有股東會有權決定是否可以由公司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經理沒有這項職權。本題正確答案是D。
(三)股東(大)會的責任追究機制
1.股東(大)會決議瑕疵
(1)目的外事項的決議。目的外事項的決議是指股東大會就召集大會目的以外的事項進行決議。嚴格而言,對股份公司該項決議無效;對有限公司而言,通常應認定其效力。
提示:①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②股東會行使第38條規定職權的,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提示:《公司法》第38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①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相關知識點: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屬于董事會的職權。
②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提示:所有的監事會(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應包括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監事會人數的1/3;職工代表由職工自己選舉和更換。因此,股東會(股東大會)只能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而非全部監事。
只有“國有獨資公司”、“由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才必須包括職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中可以不包括職工代表。
③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④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⑤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⑥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⑦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⑧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⑨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⑩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2)表決權受限制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決議。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不含半數)通過。
【例題·單選題】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擬對公司為股東甲提供擔保事項進行表決。下列有關該事項表決通過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
A.該項表決由公司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B.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C.該項表決由除甲以外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D.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除甲以外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答疑編號410030205]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本題正確答案應選D。
(3)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決議。
股東(大)會如未經修改公司章程而作出違反章程規定的決議,即為無效或可撤銷的決議。違反公司章程規定進行決議,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例,主要有如下情形:
①由無召集權人召集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②未向部分股東發出召集通知、不遵守通知期間、通知方式不正確或通知事項不齊全;③股東大會超越股東大會權限進行決議;④將股東大會權限內事項不按委托的約定委托他人;⑤違反公司章程中有關股份平等原則而進行決議等。
2.股東(大)會決議瑕疵的法律救濟
(1)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2)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例題·多選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的下列事項中,屬于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 )。
A.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的
B.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違反法律的
D.股東會的會議表決方式違反公司章程的
[答疑編號410030206]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1)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肯定無效;(2)決議“內容” 違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銷,也可以不撤銷。(3)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銷,也可以不撤銷。
(四)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
1.股東退出公司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2.股東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
(1)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需要準備與乙公司合并,但是甲公司部分股東對此持有異議反對該決議,則這些股東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
A.要求公司解散
B.要求法院宣布合并無效
C.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
D.將股份自由轉讓
[答疑編號410030207]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股東申請股權收購內容。本題正確答案應選C。
三、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監事會的制衡機制
(一)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制衡機制
1.股東(大)會決定權的制衡
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制衡在其職權上主要表現在董事任免權、董事報酬決定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具體為:(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并由董事會據此制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事項;(3)審批董事會的報告;(4)審批董事會制定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5)審批董事會制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審批董事會制定的公司增、減注冊資本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并做出相關決議;(7)審批董事會制定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方案,并做出相關決議;(8)通過制定與修改公司章程對董事會做出約束性規定;(9)對董事會其他形式的制約。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制衡在其職權上主要表現在( )(2009年)
A.董事任免權
B.董事報酬決定權
C.重大事項決定權
D.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權
[答疑編號410030208]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制衡在其職權上主要表現為董事任免權、董事報酬決定權、重大事項決定權,也就分別是選項中的ABC。而選項D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權是屬于董事會的職權,而非股東會的職權,因此正確答案是ABC。
2.累積投票制的制衡
所謂累積投票制,是指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監事時,有表決權的每一股份擁有與所選出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種投票表決制度。這一表決方式首創于美國,后被許多國家的公司立法采用。
(1)我國《公司法》第106條第l款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2)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采用累積投票制。
(二)股東(大)會對監事會的制衡機制
1.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2.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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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