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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法學基礎理論(1)

發表時間:2012/12/17 15:49:15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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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法律概述

(一)、法、法律的概念(熟悉)

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稱。

法的內容是由該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2、法律的概念

法律概念是對各種法律現象或法律事實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規則或法律原則,而是表述規則和原則之內容的工具。

廣義上的法律:在我國,它包括作為根本法的憲法,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及某些地方國家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等等。

狹義上的法律:在我國,僅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稱,決定基內容的是( )。

A、該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 B、該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

C、該社會的基本矛盾 D、該社會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答案 B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了解)

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作為一種行為規范系統,具有如下兩個基本特征:

第一,規范性和普遍性。 第二,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

2、法律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的體現,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范系統

3、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系統。

4、法律是以規定人們的權利義務作為主要調整手段的行為規范系統。

(三)、法律的作用(了解)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對社會生活的影響,包括法律調整的影響和法的思想影響。法的作用可以分為法的規范作用和法的社會作用。

1、法律的規范作用

法律的規范作用是指法作為一種特殊的行為規則,對主體的意志行為發生影響,從而對主體的行為具有指引、評價、預測、強制和教育的作用。

(1)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通過規定主體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反這些規定的制裁,來指引人們的行為。一般有三種指引方式:第一,規定積極行為的義務;第二,授予主體權利;第三,禁止主體為一定的行為。

(2)法律的評價作用是指一種帶有價值判斷的行為規則,是衡量人們行為是否合法的標準。這種評價是一種國家的價值判斷,是客觀的、普遍存在的價值判斷。

(3) 法律的預測作用是指根據法律規范可以預測主體即將做出的行為的后果,也可以預知國家對某種行為的態度。

(4)法律的強制作用是指法對各種違法行為可以實施制裁,以達到預防違法犯罪的目的。

(4)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的頒布和實施產生的思想影響作用。

2、法的社會作用(了解)

法的社會作用是指法具有維護一定階級統治和執行一定社會公共事務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第二,法在經濟方面的作用。

第三,法在執行社會公共事務方面的作用。

第四,法的階級統治作用與法的社會公共作用具有內在的統一性。

3、法在建立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作用(了解)

市場經濟必然要求是法治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主義確認并保護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確認公有制經濟是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的主導力量。

(2)運用法律形式確認市場主體的資格和法律地位,明確產權,平等地保護多種經濟萬分作為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3)建立和健全市場經濟法律秩序,促進和保障公平競爭,制裁不正當競爭,建立和培育統一的市場體系。

(4)確認以“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為主要原則的多種分配制度,運用稅收等多種經濟法律手段調整市場經濟的分配關系,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5)以法律方法解決市場主體之間的各種利益沖突和糾紛。

(6)建立勞動與社會保障的法律制度,開辟更多的就業形式。

(7)運用法律手段確認和保證國家對市場經濟宏觀調控。

(8)建立并完善涉外經貿法律制度,改善投資環境,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逐步融入世界經濟體系。

(9)堅決打擊各種犯罪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

•法作為一種特殊的行為規則,是對主體的意志行為發生影響進而作用于主題的行為,這體現了法的( )職能和作用。

A、強制 B、 社會

C、規范 D、指引 答案 C (2000考題)

(四)法的分類(了解)

法律的分類是指從一定角度或根據一定標準將法律規范或法律制度劃分為若干不同的分類。根據法律的外部形式和結構等方面的特點進行的一般分類有:(識記)

(1)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據法的創制和表達形式發的不同)

(2) 實體法和程序法(根據規定的具體內容的不同)

(3) 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效力、內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4) 一般法和特別法(根據法的效力范圍的不同)

(5) 國內法和國際法(按照法的創制和使用主體的不同)

(6) 公法與私法(根據法律調整對象和調整主體的范圍不同)

•下列哪個選項是以法的效力范圍為標準對法所作的分類( )

A、普通法和蘅平法 B、國際法和國內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別法 答案:D(2002年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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