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文章為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濟民商法》的重要章節考點,希望對您備考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
第五節 招標投標法
一、招標投標法概述
1.招標投標的概念
2.招標投標的特點
3.招標投標法
4.強制性招標的范圍
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5.招標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
二、招標
1.招標人和招標代理人
招標人必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然人不能成為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的資金。
第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第三,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人員人選的具有經濟、技術等方面知識的專家庫。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2.招標的方式
招標的方式有兩種,即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的特定對象也有最低數量的限定,即至少應當向3個以上的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招標文件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趣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招標人的權利
5.招標人的義務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招標人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的收件人。
招標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三、投標
1.投標人應具備的條件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可以依法參加法律規定的可以由個人參加投標的科研項目的投標。
2.投標文件
3.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的義務
(1)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2)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文件送達投標地點。
(3)投標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4)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5)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開標、評標與中標
1.開標
2.評標
(1)評標主體——評標委員會。一般項目的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強制招標的項目,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上述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信息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2)評標標準。
(3)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權利與義務。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的有關其他情況。
3.中標
(1)中標評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最低價格投標中標包括三個含義:第一,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第二,經評審的價格最低。第三,投標價格不得低于成本。一
(2)中標通知與訂立合同。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以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五、違反招標投標法的法律責任
1.招標投標違法行為
2.招標投標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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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