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經濟民商法》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2006年多項選擇第62題)
12.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發行過程中,應當聘請保薦人的情形有( )。
A.發行人采用承銷方式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
B.發行人采用承銷方式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的
C.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不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的
D.發行人申請非公開發行新股的
正確答案:AB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證券發行的保薦人制度。《證券法》第11條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第49條規定,“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2006年多項選擇第63題)
13.匯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的情形有( )。
A.匯票被拒絕承兌
B.背書人死亡、逃匿
C.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
D.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
正確答案:A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追索權的期前行使規則。《票據法》第61條規定,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2006年多項選擇第64題)
14.票據的物的抗辯包括( )。
A.票據無效的抗辯
B.票據權利已經消滅的抗辯
C.否定票據行為有效成立的抗辯
D.債權人欠缺受領資格的抗辯
正確答案:ABC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票據的抗辯。票據物的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給予票據本身內容提出的抗辯。抗辯原因為票據本身的內容,所以,不管票據流轉于何人手中,抗辯權均得以成立。ABC屬于這種抗辯。D屬于人的抗辯,只有在相對的當事人之間發生效力。
(2006年多項選擇第65題)
15.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聲稱發生保險事故,并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 )。
A.有權拒絕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B.應當繼續履行保險合同,加倍收取保險費
C.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D.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
正確答案:AD
真題解析:《保險法》第28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65條第1款另有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005年多項選擇第61題)
16.下列關于信托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信托行為
B.受托人為受益人的利益對信托財產權進行處分
C.受托人為特定目的對信托財產權進行管理
D.信托關系的成立要以有效轉移信托財產為要件
正確答案:B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信托的概念。《信托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第7條規定,“設立信托,必須有確定的信托財產,并且該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本法所稱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2005年多項選擇第62題)
1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情形包括( )。
A.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B.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
C.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D.未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原《證券法》第55條規定,“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五)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注意該條已經進行了修改。新《證券法》第60條規定,“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五)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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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