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經濟民商法》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三.案例分析題 (每題2分。由單選和多選組成。錯選,題目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正確選項得0.5分)
甲與朋友在酒店聚餐時不慎將其佩戴的一塊價值5萬元的“勞力士”牌手表丟失。該表被酒店服務員拾得后交給了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遂發布了失物招領公告。由于在公告發布后六個月內無人認領,該公安機關即按照有關規定將該表交拍賣行進行拍賣,乙通過拍賣買下該該手表。兩年后,乙游泳時,將該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隨后,丙將該表以500元的價格賣給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該手表為丙盜竊所得。后來丙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審訊中,丙供述了某盜竊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實。公安機關遂要求丁將該手表交出,并發布了認領公告。公告其內,甲,乙,丁三方為此爭執不下,甲和丁均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各自對該手表的所有權。
71.對于該“勞力士”手表的最終所有權歸屬,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有購買發票,故享有該手表的所有權
B.乙通過拍賣買下該手表,故享有該手表的所有權
C.丁因善意取得獲得該手表的所有權
D.國家獲得該手表的所有權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所有權的歸屬。根據我國《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本題中,乙因為買賣而事實取得物權,屬于原始取得,是所有權人。我國《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而本題中,丁購買明顯不具備合理的價格,因此不成立善意取得。因此,本題中C選項錯誤。而《物權法》第113條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在甲過期沒有認領手表時,手表已經歸國家所有。因此,國家有權處分。甲喪失了所有權,因此不可追回手表。宗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是B。
72.丁從丙處購得該手表的行為屬于( )。
A. 善意取得
B. 無因管理
C. 無效民事行為
D. 侵權行為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無權處分人的處分行為的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本題中,丙對盜竊物不具有處分權,又無法得到乙的追認,因此其處分行為無效。而且,對于盜竊物我國物權法規定不適用于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丁就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該手表的所有權,那么此合同因標的的違法性就不成立,因此丁從丙處購得手表的行為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C。
73.對公安機關將該手表交拍賣進行拍賣的行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公安機關侵犯了甲對該手表的所有權
B. 公安機關構成了物權處分
C. 由于甲超過法定期限未予認領,故公安機關有權處分
D. 公安機關的交售行為只有經過甲的追認,方可有效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遺失失物的歸屬。我國《物權法》第110條規定:“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該及時發布招領公告。”第113條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國有。”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
74.對于乙從拍賣行購得該手表的行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行為屬于買賣行為
B.該行為效力待定
C.該行為發生所有權轉移
D.該行為屬于合法行為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拍賣行為的性質。根據前述可知該手表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拍賣行根據公安機關的委托,拍賣該手表,乙競拍,屬于買賣行為。由于國家享有所有權,所以該拍賣行是合法的,所有權也已經轉移。
張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設立了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公司注冊成本100萬元,張三用貨幣出資,李四用一輛汽車出資,王五用房屋所有權出資。甲公司組織機構中,張三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五任監事。經甲公司股東會同意,張三將該公司一輛汽車出售給自己。另外,張三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多次將甲公司的資金挪用于個人炒股而賺了10萬元。王五發現張三的上述行為后多次提醒張三,張三置之不理,王五無奈,欲將其在甲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周某。王五將擬轉讓股權的情況書面通知張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張三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超過了45天也沒有答復。當王五要與周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張三主張其也要購買該股權,但出價比周某低。此時,李四因個人與銀行的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執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權。
75..關于這家公司股東的出資情況,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張三的貨幣出資不得低于50萬元
B.李四用于出資的汽車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并辦理作為所有權的轉移手續
C.王五的房屋所有權應當變更登記為張三、李四和王五共有
D.汽車和房屋所有權評估作價時,不得高估,但是可以低估。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公司股東出資方式。我國《公司法》第27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28條規定:“股東應該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一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本題中B正確,而AD錯誤。又根據第3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
76.關于張三的行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張三將甲公司的汽車賣給自己的行為,已經公司股東會同意,是合法行為
B. 張三將甲公司的汽車賣給自己的行為,屬于自我交易行為,即使股東會同意,也是違法行為
C. 張三挪用甲公司資金用作個人炒股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D. 張三應將挪用甲公司的資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萬元炒股盈利應歸其個人所有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董事的違法行為。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本題中,張三同公司的交易行為,獲得股東會批準后,是合法的,因為本質上法律是為了防止公司利益的受損,但現在股東會同意后,法律就沒有必要再設置障礙。至于張三挪用公司資金炒股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法挪用資金罪,即使未達到犯罪程度,也是違法行為。根據《公司法》規定,張三盈利的10萬元也應該歸公司所有。即我們所說的公司法上的歸入權。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AC.
77.關于王五轉讓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權,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王五將股權轉讓給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張三過了45天也沒有答復,視為其同意王五轉讓該股份
C.張三具有優先購買權,王五應該將其股權轉讓給張三
D.張三出價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將該股權轉讓給周某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的轉讓。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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