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管理知識》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一、特許組合的構成
有關特許組合的內容,可以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前后、合同期間內、合同終止和更新等順序進行歸納。
1、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前后
(1)該特許連鎖專有技術(Know-how)的披露;
(2)經營專有技術的提供;
(3)商標使用許可;
(4)服務標識使用許可;
(5)地域制(包括區域特許)的設定;
(6)市場調查研究;
(7)房屋中介與店鋪選址;
(8)加盟店建筑、裝修的設計管理指導;
(9)設備、內裝物品的專有技術提供;
(10)制作出店計劃書;
(11)提供銀行融資斡旋;
(12)提供融資擔保;
(13)直接融資;
(14)代辦設立公司手續;
(15)開業前對投資者和店長進行教育培訓;
(16)加盟店員工教育培訓;
(17)銷售技術培訓;
(18)開業后的教育培訓;
(19)《運營指南》實用指導;
(20)每月定期召集投資者、店長研討會。
2、特許經營合同期間內
(1)加盟店新張開業時派遣SV(經營指導員);
(2)廣告宣傳技術指導;
(3)商務洽商支持;
(4)連鎖系統統一促銷資料的提供;
(5)消費者投訴調解;
(6)提供新產品和操作指南;
(7)銷售服務援助;
(8)有關經濟、經營信息的提供;
(9)設備保養管理指導;
(10)組織、擴展銷售網絡指導;
(11)生產、加工技術指導;
(12)商品質量管理指導;
(13)會計、財務報表制作指導;
(14)財務分析、營業分析指導;
(15)人事管理指導;
(16)定期參加店主研討會;
(17)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供給;
(18)貨物、服務的籌措與調集;
(19)設備、配件、機器的提供與租賃;
(20)協調與租賃商的關系,提供租賃器材;
(21)代辦各種保險業務。
3、合同終止或合同更新時
(1)商標、標識停止使用并除去貼附;
(2)招牌、展品的撤除;
(3)合同更新時提供各種服務;
(4)其他。
以上總部提供的特許組合內容,因所屬行業類別和業務形式的差異而會有所不同。
二、特許組合要素的整合
企業在導入FC系統時,首先應當考慮如何整合企業擁有的經營資源,將其有目的地組合為可銷售與加盟者的方案,而對于總部不具有特許組合要素,則應當重新開發、補充。
對于以上所列特許組合要素的方方面面,可以歸結為特許人的“經營指導援助”的能力;特許總部向加盟店提供援助的系列程序,不限于特許經營合同中,在加盟申請者向總部提起加盟咨詢時已經開始。也就是說,總部從加盟募集開始到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履行完了,向加盟者提供的全部指導和援助可以概括為“經營指導援助”。具體而言,它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有關該特許連鎖系統信息的提供
按照《商業特許經營條例》和《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 20 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和諸種基本信息資料,并向被特許人披露對特許經營權有重大影響的情況,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的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及專有技術的重大變化情況,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提供經營方式、經營技術、管理制度的發展和改進的情況。這是特許人向加盟者提供的最初重要幫助。
不過,特許人向加盟申請者提供的資料并不局限于此,還包括加盟指南和有關本連鎖系統的其他宣傳資料。
2、店鋪選址與商圈設定
要營造繁盛的加盟店,只有立地、商品、設備、服務和人氣等五個要素的有機結合才能實現,其中立地選定(店鋪選址)至為關鍵;并且,與之密切相關的是商圈的設定,它不僅涉及加盟店的利益保護,也與特許連鎖系統運營方針有關。
3、商標、標識等知識產權的使用許可
與其他特許連鎖系統具有顯著差別并被廣泛認知的商標和標識以及其他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對于加盟店的經營來說,是不可少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投資者加盟某個品牌的特許連鎖,看重和希望發揮的是該品牌的聚客效果。
4、教育與培訓的實施
要在短期內使加盟店達到與總部同樣的經營水平,必須要依賴于富有成效的教育制度和訓練體系,進而需要有成熟的培訓教材和店鋪運營指南。
5、持續的指導與援助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過程中,總部對于加盟店的經營指導和援助涉及加盟店經營的全部內容,總部必須將自己擁有的全部能力提供與加盟店,而在總部行動中起關鍵作用的是擔當經營指導員(SV)的工作人員。可以說,總部擁有的經營指導員的素質與數量以及其所掌握的指導技術、知識、方法,對于加盟店經營成功起著重要作用。
6、經營信息的提供
總部應具有收集、分析和提供信息的機能。總部應及時向加盟店匯總提供有關競爭同業的最新出店情況、加盟申請信息、經濟信息以及其他加盟店的經營分析報告,并提供加盟店間進行信息交流的平臺。
7、商品、原材料的供給
總部應長期致力于獨立開發產品或集中采購有別于其他系統的商品,提供給加盟店,這樣才能形成有價值的服務。商品、原材料的供給集中體現在特許連鎖系統的物流、配送系統建設上。目前國內號稱1900多個連鎖系統中除少數外資系直營連鎖系統外,可以說還沒有哪家特許連鎖系統真正建立起自己的物流、配送系統。
8、合同的更新與終止
總部應當綜合考慮投資總額、設備投資所占比例、開始經營的難易程度、有無店鋪經營等因素,設定特許經營合同期間。
另一方面,經營的持續和穩定發展,對于特許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有益的;尤其對于加盟店來說,更新特許經營合同(續簽合同)不僅意味著其將事業推向前進,也表明他對經營獲利性的認識和對本特許總部的信任。因此,總部在特許經營合同制作時,應注意合同更新條件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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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