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志愿設置
1.為了減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中的風險,緩解考生填報志愿的心理壓力,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分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本科、專科)、本科第一批次(重點本科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專業)、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獨立院校本科專業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和高職(專科)批次。
3.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對口高職”)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并設置院校服從調劑。
4.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5.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專業)分七類:(1)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專業;(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專業和區內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5)國家專項計劃院校;(6)地方專項計劃院校;(7)音樂專業、美術專業、舞蹈專業、體育專業及其他按藝術類分數線錄取的專業。
6.每個考生在提前單獨錄取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院校與專業(音樂、美術和舞蹈不得跨類混報)。
7.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屬院校(不含軍事院校)原則上為限報院校。
志愿填報
1.所有考生一律憑報名號和密碼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考生應依據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3.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市地招生辦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4.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5.填報志愿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我區設置所有批次志愿統一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報。
6.志愿征集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信息公開,志愿征集方式和時間等公開。
7.自治區招生辦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將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計劃,通過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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