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寧夏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實施辦法》(含校驗碼)的通知
關于印發《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實施辦法》和《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市、縣(區)招生工作委員會: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信息是考生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行網上錄取的重要數據。2016年我區繼續實行考生志愿信息網上填報工作,為確保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網上填報工作順利完成,現將《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實施辦法》和《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管理規定》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實施辦法
2、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管理規定
3、寧夏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補領申請單
附件1:
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實施辦法
為提升我區普通高考志愿信息采集現代化水平及管理水平,提高志愿信息準確率,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考生志愿信息(含征集志愿信息)網上填報。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及分工
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在自治區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實施。
1、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的整體組織和協調工作;研發網上填報志愿系統軟件;保障網絡和數據庫安全;編制考生志愿提交校驗碼;印刷考生志愿提交校驗碼卡;發布相關信息并培訓教育考試有關工作人員等。
2、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確定轄區內填報點(各中學或教育考試中心指定的其他場所,下同);培訓和選派填報點管理員及工作人員;負責登錄密碼和志愿提交校驗碼卡的管理工作;在集中填報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各個時段通知并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督促本縣(市、區)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上網填報志愿;實時監控填報志愿進度,檢索未填報志愿考生名單;及時處理填報志愿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等。縣(市、區)級教育考試中心主任是本轄區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3、填報點負責本填報點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其職責是:成立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聯絡員、技術指導、班組管理員等崗位,責任到人;打印發放考生志愿表草樣;組織、指導本填報點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監控本填報點考生志愿填報的進度;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愿場所及服務;幫助考生解決志愿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本填報點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上網填報志愿;為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愿的咨詢服務;及時向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匯報志愿填報進行情況。
二、填報志愿時間
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分為集中填報志愿和征集志愿。
集中填報志愿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時間為2016年6月23日16:00開始,到6月27日18:00截止,填報本科(含本科預科、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校自主選拔、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志愿、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志愿、體育類本科專業(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體育類本科專業)志愿。第二次填報時間為2016年8月1日8:00開始,到8月4日18:00截止,填報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藝術本科類專業和體育類本科專業)志愿,高職(專科)(含高職[專科]藝術類專科專業和體育類專科專業)志愿。
征集志愿填報具體時間,錄取期間將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nxjyks.cn)上公告。
三、填報志愿地點及網址
1、填報志愿地點
考生上網填報志愿的地點由考生自主選擇。考生可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的填報點填報志愿或自行選擇其他安全場所填報志愿。
2、填報志愿網址
考生可打開網頁瀏覽器直接輸入http://61.133.219.10(電信網)或 http://222.23.215.170(教育網),進入填報系統填報志愿;也可通過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考生登錄”中的“普通高考”鏈接進入填報系統填報志愿。
四、網上填報志愿的工作流程
1、網上填報志愿前,寧夏教育考試院印發填報志愿相關手冊(書刊)等,內容包括網上填報志愿的起止時間、填報批次、志愿表草樣、招生計劃、考生填報資格(如分數線)及其它規定和注意事項。網上填報志愿公告除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上發布外,還須通知到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應采用多種方式做好宣傳,組織考生填報志愿。
2、考生在填報志愿前,務必要仔細閱讀我區有關招生規定、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志愿填報、錄取、專業要求等招生政策,尤其要關注各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和收費標準。因考生在對招生政策理解不清、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3、考生填報志愿的流程為:①自行下載填寫志愿表草樣;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生登錄”系統填報志愿;③輸入志愿提交校驗碼并提交保存;④查看志愿表信息并打印;⑤在網報期限內考生可對已提交保存的志愿進行修改,修改的志愿須再次輸入志愿提交校驗碼并提交保存后方能生效。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具體流程和要求詳見寧夏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年度《寧夏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填報志愿說明和平行志愿解讀》。
4、考生網上填報的志愿是投檔錄取的依據,志愿信息以考生網上填報信息為準,考生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報并對其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任何人不得代其填報志愿。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不再組織簽字確認。
5、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填報志愿,在網報期間,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隨時監控志愿填報進度,特別在臨近網報截止時間前要督促考生盡快上網填報志愿并做好通知記錄。到規定的截止時間,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將自動關閉。對符合條件而未按時填報志愿的考生,不再補報,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網上填報志愿數據管理
1、數據庫服務器是存放考生志愿數據的唯一載體,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接觸。除用于志愿填報的服務器和維護系統的專用客戶端外,禁止其他機器以任何方式與數據庫服務器連接。數據庫服務器、訪問數據庫服務器的專用客戶端單獨存放于特定房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視頻監控錄像,房間鑰匙由專人保管。
2、數據庫服務器和應用服務器的操作系統密碼及數據庫系統密碼分兩段由兩個人分別保管。志愿填報軟件系統訪問數據庫的用戶名及密碼必須在志愿填報前統一設置好,采用加密算法格式保存,由兩個人分別保管。
3、在網報期間,有關技術人員要定期、完整、準確地備份志愿數據,任何人不得對志愿數據進行分類統計,備份數據時應至少有三人在場。
4、志愿填報結束后,由寧夏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部門和信息管理部門分別派人到現場,從數據庫服務器中導出數據,刻錄光盤三份,當場密封、雙方簽字確認并各保管一份,另一份交有關技術人員在錄取前啟封做投檔數據準備,其中,對提前錄取批次中的軍事、公安、藝術、中西部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專業、定向西藏、特殊類型招生等志愿,可在錄取前單獨導出數據供相關部門和高校進行軍檢、政審、面試、成績發送、協議簽訂時使用。
密封后的志愿數據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錄取結束后統一收回,由有關技術人員當場任取一份拆封校驗后集中存檔。
5、用于投檔錄取的志愿數據由技術人員保管和使用,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向技術人員索要備份。志愿匯總后,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提供志愿相關信息,更不得利用志愿信息非法牟利,違者將嚴肅查處。
六、應急預案
1、 若縣(市、區)或報考點因停電或網絡不暢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正常填志愿時,應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到寧夏教育考試院,經批準后方可啟動下列應急處理措施。
立即與供電、通信部門聯系搶修并同時與臨近學校或網絡服務機構聯系,組織考生到網絡暢通的場所填報志愿。
若大面積停電且一天之內無法恢復供電或無法安排合適的志愿填報場所,應啟動手工填報志愿方式,具體操作辦法為:①由報考點給考生印發紙質空白志愿表;②考生在紙質空白志愿表上填報志愿;③報考點將考生志愿表收齊后交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④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專人到可以上網的場所統一填報考生志愿,核對無誤后打印交考生確認簽字。考生手工填報的志愿如果與網上已填報的志愿不一致時,以手工填報的為準。
2、應急預案啟動后,考生填報志愿的時間可以延長,具體時限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和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協商確定。
3、考生登錄密碼和志愿提交碼是志愿生效的關聯密碼,考生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和丟失。如有考生忘記或丟失登錄密碼可以向其報名的學校書面申請,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管理人員重置為初始密碼,考生下次登錄時立即修改;如有考生忘記或丟失志愿提交校驗碼可以向其報名的學校書面申請,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管理人員,認真核實報告者身份,書面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取得志愿提交校驗碼,寧夏教育考試院視情況處理并備案。
4、其它突發事件,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經研究,視情況處置。
七、違規處理
網上填報志愿管理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追究主管理領導的責任;對直接責任人,須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在志愿填報公告中補充說明。
附件2:
寧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管理規定
為規范我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校驗碼(以下簡稱校驗碼)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校驗碼僅供考生網上填報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時使用。校驗碼制作成刮開式志愿提交校驗碼卡(以下簡稱校驗碼卡)。
一、校驗碼卡的保管和發放
考生校驗碼和校驗碼卡由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編制和印刷。校驗碼卡由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指定專人負責發放負責保管和發放。考生本人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領取校驗碼卡并簽字備案。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將簽字備案保存一年備查。
二、校驗碼卡的使用
考生領到校驗碼卡之前,校驗碼必須是密封的,任何人無權刮開校驗碼。若已刮開,考生應及時與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聯系。考生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校驗碼卡,不得向外人透露校驗碼。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交保存時使用校驗碼卡上的校驗碼,只有輸入正確的校驗碼才能成功提交保存志愿。
三、校驗碼卡遺失或校驗碼泄露的處理
若考生校驗碼卡遺失或校驗碼泄露,須本人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在志愿填報期間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填寫補領校驗碼申請單(見附件3)。考生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確認考生身份后在申請單上簽字并蓋章。考生本人攜帶考生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和申請單到寧夏教育考試院補辦校驗碼并備案備查。
因考生遺失校驗碼卡和泄露校驗碼而造成的志愿錯報、漏報等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關于印發《寧夏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實施辦法》(含校驗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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