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遼寧省招考辦《關于2016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為保障殘疾考生平等順利參加考試,招生考試機構在保證考試安全和考場秩序的前提下,根據殘疾考生的殘疾情況和需要,提供以下一種或幾種便利服務:1.提供現行盲文試卷。2.提供大字號試卷。3.免除外語聽力考試。4.優先進入考點、考場。5.設立環境整潔安靜、采光適宜、便于出入的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6.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手語翻譯人員等)予以協助。7.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8.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9.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臺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10.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11.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12.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外語科目延長的考試時間中包含聽力考試每道試題播放間隔適當延長的時間。13.其他必要且能夠提供的合理便利。沈陽市殘疾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合理便利申請。
申請辦法和程序:考生須如實、準確填寫“殘疾人報考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持申請表和區殘聯認定材料(證明材料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及二代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所在區招考辦進行申請。
受理申請時限:3月1日——10日。
市、區招考辦將逐級將考生申請上報省招考辦,由省招考辦會同省殘聯及其指定的醫療機構成立省殘疾考生申請提供合理便利工作組,形成《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殘疾考生申請結果告知書》,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可提供的相關便利服務內容等告知殘疾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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