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試卷的命制是以各省(市、自治區)頒布的《高考考試說明》為依據,而《考試說明》的編制又是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和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高考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說明》是對《考試大綱》的進一步細化,對考試形式、試卷結構、難度值和命題要求進行具體的說明。命題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考試說明》的規定命題,同時遵循“堅持改革,穩步推進,突出思想性,注重科學性”的原則。在具體命題過程中要注意以下3點要求:一是所有的試題都必須是原創的;二是命題不拘泥于某一種版本的教材;三是高中階段的重要知識每年都要考到,不回避主干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考查。
在命題的開始階段,命題組首先列出考查內容和題型的雙向細目表,明確各種題型或者各道試題所要考查的內容和目標。通常情況下命題組成員分工命制試題,然后組成一份試卷初稿。接著命題組全體成員對初稿進行認真討論修改,該更換就更換或者重新命制。隨后命題組將試卷送交審題組審閱,審題組成員可以先試做一遍,估算所需答題時間,預測試卷難度,核對答案的準確性(選擇題尤其要注意答案的唯一性),審題組經過討論后將修改意見反饋給命題組,這期間經過反復多次的討論甚至爭論,最后定稿。然后就是打印、校對和印刷。
定稿前還必須把握好試卷的難度,因為它與試卷的區分度密切相關。命題組要根據考生的總體水平準確估計每道試題的難度系數,然后再對整份試卷的總難度系數進行預測,將其調整到《考試說明》所規定的范圍內。
另外,命題省份的各設區市要把當年4月份以前的高中畢業班質量檢查試卷全部送到命題入闈點,以便高考卷對各地試卷上已經出現的試題有所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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