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組工干部選拔機制,拓寬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渠道,優化組工干部隊伍結構,增強組工干部隊伍活力,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到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機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的職位為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內設處室科員,共6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1.報考范圍
福州市直機關、縣(市)區委組織部中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福州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中經批準登記且在編在崗的機關工作人員;福州市選調生。
2.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①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有一定的理論和政策水平;具備較強的文字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水平;熱愛組織工作,積極進取,勤奮敬業;執行力較強,績效優良;遵守組織紀律,作風正派,敢于堅持原則,清正廉潔。
②現任科員職務。在縣(市)區工作的選調生必須服務滿3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9日)。
③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④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⑤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⑥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未受過效能告誡、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的,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遴選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名者應在9月19日8:00至9月28日24:00,登錄到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lx.fjkl.gov.cn)、福州新聞網(www.fznews.com.cn)《公告》附件內下載報名表,按要求填報相關資料后,上傳郵箱fzswzzb@163.com。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提交虛假報考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參加公開遴選資格。對偽照、變照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福州市委組織部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以電話方式進行預通知,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以郵政快遞方式將初審結果書面送達報考者。進入面試階段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福州市委組織部將于10月9日前通過郵政快遞將準考證送達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申論,主要測試對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及運用,不指定復習范圍。筆試滿分為200分,其中綜合知識60分,專業知識40分,申論100分。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2.筆試時間、地點。綜合知識、專業知識——10月13日上午,申論——10月13日下午。考場地點、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10月18日前通過郵政快遞送達每位考生。
4.開考比例為3:1,如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比例達不到要求,根據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按3:1比例重新確定實際遴選人數。
(二)面試
1.面試人數與計劃遴選數比例為3:1,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取至最后一名時出現若干人筆試總成績相同,則總成績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10月19日在福州市委組織部機關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復核時報考者應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黨員證明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職位適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考場由9名考官組成面試考官小組,考生的面試成績為9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照筆試成績(折合為100分)×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對象與計劃遴選數的比例為2:1,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現若干人考試總成績相同,則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全部列入。考試總成績作為進入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
2.考察之前進行體檢,體檢機構從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醫院名單中選取,體檢項目和標準以《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為準。
3.福州市委組織部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
1.福州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綜合分析被考察人員考試、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集體討論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分別在福州市委組織部機關、擬遴選人員原單位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安排到福州市委組織部機關掛職,掛職時間三個月,掛職期滿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是否調入。調動手續按照機關工作人員調動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
七、有關事項
1.咨詢電話:福州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0591-83359781;監督電話:福州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舉報中心,0591-12380。
2.本公告由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
2012年9月19日
附件: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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