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鄉科級干部隊伍結構,更廣泛地發現和選拔各方面的優秀人才,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和正確的用人導向,經市委研究決定,擬采取公開選拔方式面向全市選拔20名鄉(鎮)辦副鄉級干部,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公開選拔職數
面向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拔鄉(鎮)辦副鄉級干部15名;面向全市大學生村官公開選拔鄉(鎮)辦副鄉級干部5名。
二、報名范圍、條件和要求
(一)報名范圍
全市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正式干部(學校教師和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除外)。
(二)基本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近三年(2009-2011)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熱心鄉村工作,志愿在基層工作的。
(三)資格條件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工作三年以上(2009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2、現在大學生村官崗位且服務滿三年(2007屆、2008屆、2009屆大學生村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在不得晉升職務規定期限內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影響選拔使用的。
三、選拔程序
公開選拔工作在市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選拔程序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程序進行。
(一)個人報名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持單位推薦信、《公開選拔鄉(鎮)辦副鄉級干部報名登記表》到市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計劃生育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0日—12月13日
報名地點:沙河市委組織部干部股(聯系電話8921151)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情況,市委組織部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相應比例,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可適當調整公開選拔條件、比例或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公選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以及在筆試、面試中作弊者,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拔資格,并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基本理論,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歷史、國情市情、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方面內容。滿分120分,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試人選與公選職數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均可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及處理實際問題等方面的具體表現。滿分100分,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面試采取全封閉式進行,由評委根據競職者答辯情況進行百分制打分。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察人選與公選職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取面試成績高者。
(四)組織考察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對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走訪鄰居、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五)決定任用
市委組織部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提出擬任職人選,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六)任前公示
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后,對擬任職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滿后,未發現有影響任職問題的,辦理任職程序。
四、待遇和管理
對公開選拔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組織考察勝任的,正式決定任用;不勝任的,按照有關程序免去試任職務,回原單位按任職前職級安排相應職務。
中共沙河市委組織部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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