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南 川 區 公 安 局
201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探索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制度,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有關規定,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遴選5名公安人民警察。
一、遴選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政法系統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現為重慶市內公安人民警察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現為重慶市內公安人民警察的學歷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必須在2014年4月18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4月18日,且按照“對年對月對日”的原則進行計算);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所在單位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調出;
8.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處分期間及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參加公招、遴選、選調等且轉任至現單位未滿2年的;
7.曾被辭退的;
8.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9.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南川區201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填寫完成后于2014年4月18日17:00前,采取投遞電子郵件(郵箱地址: 965194603@qq.com)的方式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
(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于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
(三)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資格證書等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年度考核結果、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南川區201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6樓會議室(南川區金山大道31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進行縱跳摸高,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
經資格復審、縱跳摸高合格的,當場發放《準考證》,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50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試。
四、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
(一)面試。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區公安局共同組織,根據遴選職位的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筆試及以后遴選環節。
(二)筆試。筆試比例為1:3。在面試合格人選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筆試人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區公安局共同商定是否相應取消或遞減該崗位遴選名額;若最后一名筆試人選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100分。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按照遴選指標,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總成績相等時,依次按工作年限、學歷、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一)體檢。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項目中除視力(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外,其他體檢項目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者對除《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規定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外,對其他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渝人社發〔2010〕57號)和《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2011〕2號)等規定,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區公安局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結果量化計分,按分值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察結果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進入下一輪遴選程序。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區公安局共同商定,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進行遞補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
考察、體檢結束后,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擬遴選人員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轉任手續
1.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2.被遴選后必須在遴選單位工作3年以上。
3.考生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將其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4.被遴選人員在遴選單位職數范圍內予以任用。
八、紀律要求
有關單位、考生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遴選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遴選資格,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南川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doc
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南川區公安局
2014年4月10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