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證券交易程序
下面以我國證券交易所場內交易為例,來說明證券交易的基本程序。一般來說,證券交易主要分開戶、委托、競價成交、清算、交割和過戶籌步驟。
(一)開戶
投資者欲進行證券交易,首先要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是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用于記載投資者持有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和變動情況的賬冊,是證明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開立證券賬戶后,投資者還要選擇一家證券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才能委托買賣股票。資金賬戶用于記錄投資者資金的余額及變動情況。
從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交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指定該機構為其買賣證券的唯一交易點后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投資者與所選的證券營業部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辦理相應的登記和確認手續后,該營業部就應為其提供委托、交易、結算、查詢及自動領取股票現金紅利、按季或按月對賬、辦理配股等服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的是托管券商制度。托管券商制度是指在深交所交易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其選定的證券營業部托管,由該營業部管理其名下的證券詳細資料的制度。
該制度實行隨處通買、自動托管,即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任何一家營業部買人證券,但都自動托管在其選定的這家營業部。
(二)委托
開戶后,投資者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委托買賣。按委托價格分,委托指令有市價委托和限價委托兩種。市價委托是指投資者發出委托指令時,要求經紀商按當時的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某種證券。限價委托是指投資者發出委托指令時,要求經紀商按限定的價格或更有利的價格買賣某種證券,即必須以限價或低于限價買進證券,以限價或高于限價賣出證券。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托,凍結的資金或證券及時解凍。而一旦競價成交,買賣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單。
(三)競價成交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價格優先的原則是在買進證券時,較高的買進價格申報優先于較低的買進價格申報;賣出證券時,較低的賣出價格申報優先于較高的賣出價格申報。時間優先原則是對于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申報,先申報者優先于后申報者,其先后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證券競價交易采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為例,如果證券采用競價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竟價時間。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相比,上海證券交易所沒有實行收盤集合競價。在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①可實現最大成交量;②高于該價格的買人申報與低于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③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連續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①最高買人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②買入申報價格高于集中申報簿當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③賣出申報價格低于集中申報簿當時最高買人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我國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ST和ST等被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但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人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四)清算\交割與過戶
清算是為了減少證券和價款的交割數量,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對每一營業日成交的證券與價款分別予以軋抵,計算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或應付凈額的處理過程。通過對同一證券經紀商的同一種證券的買與賣進行沖抵清算,確定應當變割的證券數量和價款數額,以便于按照“凈額交收”的原則辦理證券和價款的交割。
交割是證券買賣雙方成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收付應收應付款項和證券的過程。即買方交付一定款項獲得所購證券,賣方交付一定證券獲得相應價款。按交割日期不同,一般將交割分為四種:①當日交割,又稱T+O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當天完成交割;②次日交割,也稱T+1交割,即在成交后的下一個營業日交割;③例行交割,即買賣雙方在成交之后,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或慣例交割;④選擇交割,即買賣雙方自主選擇交割日期,這種交割方式通常在場外交易中使用。根據我國現行規定,A股與基金采用T+1交割方式,B股采用T+3交割方式。
證券買賣成交后,辦理變更股東或債權人名簿記載的手續稱為過戶。證券交易后,持有人發生了變化,需要通過過戶實現股權或債權在投資者之間的轉移。目的是重新確認股東或債權人的身份,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根據成交記錄,由計算機主機自動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買方的賬戶上增加相應證券,在賣方的賬戶上減少相應證券。
(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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