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文學、寫作或歷史學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文章或正式出版過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作文比賽獲三等獎及以上者(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獎者;
4、在以上招生專業具有興趣愛好、學科特長和發展潛質且學業水平測試相關科目等級為A(要求提供紙質證明,學校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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