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西藏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18849名,其中:本科9764名,本科預科767名,專科8318名。普通生源招生計劃17104名,其中:文史類7144名(本科3485名,本科預科364名,專科3295名),理工類9960名(本科5979名,本科預科403名,專科3578名);部隊生源招生計劃300名:文史類230名,理工類70名,全部為本科;對口高職生源招生計劃1445名,全部為專科。
提示:
1.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藏政發[2003]19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學生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其中師范類學生畢業后在教育系統內實行雙向選擇。
2.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本專科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藏教廳[2009]45號)精神,自治區對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師范類專業、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以下簡稱“免補專業”)新生實行免費(補助)政策,具體招生專業在《西藏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分別備注為“師范類”或“免補專業”)。免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2000元。錄取到北京師范大學等六所部屬師范高校免費師范生按教育部有關免費師范生教育政策執行。
錄取到區內院校“師范類”專業、“免補專業”的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集中統一辦理免補手續。錄取到區外院校師范類專業、“免補專業”的新生,入學前從戶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單》。入學報到后一個月內將加蓋就讀院校公章的《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單》,寄送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薩市城關區藏大東路15號,郵編:850000),按規定辦理免費(補助)有關手續。
3. 從2010年起,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院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第二批錄取院校和第三批錄取院校,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十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提前單獨錄取院校批次(含本科、專科)仍實行傳統志愿投檔方式。
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考志愿全部實行網上填報。考生填報志愿一律憑高考報名時取得的報名號和密碼,通過“西藏教育考試網(網址:http://www.xzzsks.com.cn)”進行。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的志愿一經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填報志愿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所有批次志愿在6月25日至7月1日填報。在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的院校,將按批次在網上征集考生志愿,請考生隨時留意“西藏教育考試網”志愿征集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補報。
招生計劃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應依據招生計劃類別,在本人可報考的類別和科類中選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通過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或其它方式,認真閱讀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了解報考院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獨立學院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專業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避免盲目填報。
4.普通生源招生院校分提前單獨錄取院校(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提前單獨錄取專科、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專科)、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經自治區招生辦審核批準,執行重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本科院校或專業)、第一批本科預科錄取院校、第二批本科錄取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預科錄取院校、第三批錄取院校(專科、高職院校)。
5.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專業)分七類:(1)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專業;(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區內院校師范專業和專項計劃專業; (5)國家專項計劃院校(單列批次、單獨錄取,以招農村戶籍考生為主);(6)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單列批次、單獨錄取,以招農村戶籍考生);(7)音樂專業、美術專業、體育及其他按藝體類分數線錄取的專業。
每個考生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學校與專業(音樂、美術、體育類不得跨專業混報)。
6.報考對外經貿、外語類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英語口試;報考公安、司法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政審、面試及軍檢;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西藏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的考生須參加政審、面試;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的專業加試。
2016年,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院校)和國防生的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于7月1日、2日在軍區雪蓮賓館(拉薩市生態路)參加面試,7月3日在軍區總醫院(拉薩市娘熱路)參加體檢。面試、體檢時須攜帶準考證原件和四張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報考軍警院校和國防生基本條件為:普通中學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年齡要求為17至20周歲(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
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7.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教民廳[2003]2號)要求,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限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與本校本(專)科同批次錄取。在生源不足的情況,少數民族本科預科錄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區同批次錄取提檔線下80分,民族班錄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區同批次錄取提檔線下40分,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西華大學預科限招邊防軍人子女。
8. 高海拔定向計劃定向阿里、那曲、日喀則西部教學崗位,以招收農村戶籍考生為主;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定向鄉村教學崗位,以招收農村戶籍考生為主。
9.根據《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規定》(藏政辦發【2006】13號),限報考生不得報考下表所列38所院校。個人誤報,后果自負。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限報院校名單
院校代號 | 院校名稱 | 院校代號 | 院校名稱 |
001 | 北京大學 | 041 | 北京科技大學 |
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043 | 北京郵電大學 |
003 | 清華大學 | 046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005 | 北京理工大學 | 047 | 中國傳媒大學 |
007 | 北京師范大學 | 048 | 中央財經大學 |
009 | 南開大學 | 049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010 | 天津大學 | 051 | 中國政法大學 |
015 | 復旦大學 | 052 |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
016 | 同濟大學 | 065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017 | 上海交通大學 | 086 | 西南交通大學 |
019 | 南京大學 | 088 | 西南大學 |
021 | 浙江大學 | 089 | 西南財經大學 |
022 | 廈門大學 | 091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023 | 山東大學 | 105 |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
025 | 華中科技大學 | 111 | 北京語言大學 |
028 | 中山大學 | 117 | 中國民航大學 |
030 | 四川大學 | 138 | 中國醫科大學 |
032 | 電子科技大學 | 246 | 西南政法大學 |
039 | 北京交通大學 | 358 | 南方醫科大學 |
注:上述限報院校在招生計劃院校代碼前加“*”號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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