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經研究,定于2014年3月22日至23日舉行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內容依據是《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大綱》(交職發〔2011〕255號)。
二、甲級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4年 3月22日 |
9:00~11:30 |
|
14:00~16:30 |
||
2014年 3月23日 |
8:00~11:30 |
|
14:00~16:30 |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參加2013年度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3.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和“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只參加“公路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程序。
1. 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當于2013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期間登錄交通職業資格網(www.jtzyzg.org.cn),按規定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考信息并打印報名表(報考信息將反映在準考證和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上)。
2. 現場確認:報考人員可在工作單位、所服務的項目或者戶籍(以身份證件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報考,并在報考地的省(區、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部門或者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定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持以下材料完成現場確認:
(1)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一張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尺寸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和“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者,還須同時提交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的2013年度考試成績單。
如姓名或者身份證件號碼與2013年報考時的姓名或者身份證件號碼不一致,報考人員應主動告知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同時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否則將影響考試成績的確認。
3.打印準考證:2014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從交通職業資格網打印準考證,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務工作。
1.考區設在各省、自治區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轄市,考點設在省會城市。
2.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應于2013年11月2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報考人員材料審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013年度過渡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的姓名或者身份證件號碼有無變動等。
(2)集中匯總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的變動信息,函報部職業資格中心。
(3)完成考場座位編排,確認準考證信息。
3.考試監督管理工作由考區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部在考試期間派員抽查。
三、乙級資格考試
乙級資格考試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為方便考生和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乙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與甲級同時開通。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要細化工作流程,規范工作程序,切實做好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報送報考人員變動信息。現場確認時應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有關信息,核查有關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對有關材料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
(二)各省級公路造價考試機構應當在2014年3月21日17時至3月23日18時安排專人值班。甲級資格考試值班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通信地址、郵編等)應當于2014年3月10日前函告部職業資格中心。
聯 系 人:公路職業資格處 李迪斯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里甲240號通聯大廈5層
郵政編碼:100029
聯系電話:(010)65299033
傳 真:(010)65299043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考試相關信息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點擊查看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