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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事考試網: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通知

發表時間:2013/6/24 17:53:08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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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2013年南通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26日-7月9日,資格審核時間為7月10日,新考生繳費時間為6月26—7月15日,老考生繳費時間為6月26日—7月15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10月11日起

關于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3〕38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同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信委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報名資格終審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及考點

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10月19日(周六)、10月20日(周日)兩天,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9日上午09:00~11:30綜合法律知識

10月19日下午14:00~16∶30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企業管理知識

10月20日下午14:00~16:30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考試考點設置視報名情況確定,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所注內容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即考四科):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需提供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原件。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科,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試兩科,考兩科)。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科,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試兩科,考兩科)。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科,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試三科,考一科)。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滿周年(滿12個月為一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獲得畢業證前的實習時間不列入計算。

(四)報考條件中所列學歷要求必須是國家行政教育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技工技師學歷及黨校學歷不予認可。

四、報名組織

(一)報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報名參加考試者以及更改報考級別或更改報考專業的人員],采取先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再現場資格審核,最后網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報名時間:2013年6月26日9:00~7月9日16:00

新考生支付時間:201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報名和支付網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往年已報名且資格審核合格并成功繳費的考生,報名表上需有檔案號,其中不含更改報考級別和更改報專業的人員],直接進行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和網上支付,無需現場資格審核,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

老考生報名時間:2013年6月26日9:00~7月9日16:00

老考生支付時間:2013年6月26日9:00~7月15日16:00

報名和支付網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報名流程:

1.新考生網上報名流程

步驟一,網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后,網上打印報名表。

步驟二,帶齊報名材料,于規定時間內到規定的資格審核點審核報名資格(初審);逾期未審核者,一律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步驟三,現場資格審核(初審)合格人員,按合格回執單上要求務必于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步驟四,初審合格人員需要等待省廳終審結果下發,8月終審結果下發后,將及時電話(手機)聯系終審有問題考生并根據終審結果通知其進行資格終審復審,復審通過獲得報名資格,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老考生網上報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報考級別和報考專業,且報名表需顯示有考生檔案號)報名,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往年考試的身份證號和姓名以及今年報考科目及其他各項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照片審核通過后經網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如老考生報名表無檔案號,請仔細檢查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和報考專業是否與往年報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現場資格審核(初審)安排:

資格審核時間:201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資格審核地點:南通市政務中心裙樓服務大廳三樓人事考試E074窗口、E073窗口(工農南路150號)。

(四)新考生資格審核提供材料

1.首次報考人員需送審的材料如下:

(1)網上打印的2013年度報名表(考生務必如實填寫,為確保報名表條形碼清晰,請在報名結束前用激光打印機打印好報名表,報名表請勿彩打。同時報名表“單位意見”一欄如實填寫業務工作年限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供現場資格審核參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報名上傳的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請貼好于報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全日制院校畢業生應同時提供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學籍登記表或教育部學信網網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4)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須正反面復印);

(5)有2個以上學歷的或參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級別學歷的報名者應同時提供本人前學歷原件證明材料;

(6)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需同時提供相應的律師及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詳見上文報考條件)。

2.報考級別及報考專業不可以隨意更改,如往年報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報考級別或報考專業,須以新考生身份重新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后重新獲得報考資格。

3.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我檢查報考資格,如果在省終審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的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學歷證書(偽造、涂改等)的報名者在資格審核過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學歷證書將予以沒收,個人報名信息將錄入全省假證庫,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五)網上報名信息填寫及修改注意事項: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報考科目、報考級別等重要報名信息務必準確、詳細填寫,聯系電話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六縣(市)、區考生工作單位要標明自己所在地區,如“如東縣××公司”、“××集團(通州區)”。

考生電子照片未審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考生電子照片審核通過后,需要更改重要報名信息的(重要報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報考科目、工作單位等),請撥打59000252、59000251申請退回電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重新上傳電子照片;資格初審現場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可修改重要報名信息;考生資格審核通過且交費后只可修改報考姓名、身份證號信息,其余所有報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現場提交信息修改申請表的,請于市區資格初審期間(2013年 7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攜帶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網絡信息部(市政務中心主樓1016室)現場辦理信息更改手續。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請。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號文件精神,全國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修改說明要求:凡考試結束后,應考人員發現因本人報名時的原因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證書信息修改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人事考試部門將不予修改其任何報考信息。

(六)準考證網上打印。考生于2013年10月11日起登陸南通人事考試網(http://www.ntpta.gov.cn)網上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齊全方可進入考場。

(七)報名電子照片上傳要求:

1. 照片為考生本人大頭正面免冠近照(證件照),背景色要選用藍色或白色或紅色作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進行編輯裁剪,可以點擊以下電子照片網上編輯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嚴禁上傳風景照或生活照或藝術照,頭像后不能出現雜物;

4. 嚴禁上傳使用攝像頭等非專業攝像裝置拍攝的電子照片;

5. 確保編輯好的電子照片頭像輪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嚴禁出現姓名、號碼和印章痕跡。

(八)有關網上報名的具體流程、操作方法請參見“網上報名指南”、網上支付“常見問題、在線咨詢”等有關提示。

五、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科目設置仍為《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科目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還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

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人社部12號令》中規定的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七、教材征訂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保過班萬人首選,火熱招生,點擊查看。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報考者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請憑身份證原件于考試結束日起一年內每周三下午工作時間到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服務大廳三樓E074窗口領取。

九、其他

報考咨詢請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試網咨詢臺的“考生留言”欄內的相關信息或通過網上“考生留言”欄咨詢。

成績查詢: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6月21日

附件:

1、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2、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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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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