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北京勘察設計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14日—9月18日,繳費時間為9月20日-22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
京人考發〔2022〕30 號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22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 2022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22〕16 號)精神,
現將北京地區 2022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置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報考。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三、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專業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1。
(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2。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3。
(四)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4。
(五)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5。
(六)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6。
(七)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7。
(八)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8。
(九)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9。
(十)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見附件 10。
以上考試的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的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三角板、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要求作答。
(三)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紙質資料(可登錄住建部注冊中心官網 www.pqrc.org.cn 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和注冊環保工程師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五)自 2022 年起,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的《專業案例考試》全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須嚴格按照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將選擇題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填涂在專用答題卡首頁指定區域,解答步驟按題號在專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即題號對應的黑色邊框之內)作答。
(六)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報名流程見附件 11。
1.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18 日。注冊信息原則上 24 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網上繳費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22 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4.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三)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6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均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二)考生可于 2023 年 2 月上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同)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根據《關于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 號)精神,參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個人辦事”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版合格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四)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 號)精神,在印發紙質資格證書的同時推行電子資格證書,各專業考試合格者,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證書查驗”欄目,點擊“證書下載”,注冊登錄后下載電子資格證書,電子資格證書與紙質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應專業紙質資格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321 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勘察設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9〕1180 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2〕375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 12。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生應在考前 14 天內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監測;考前 14 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 1 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四)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以準考證上的要求為準。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2.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3.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報考條件
4.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考試報考條件
5.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報考條件
6.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考試報考條件
7.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考試報考條件
8.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考試報考條件
9.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10.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11.考試報名流程圖
12.考試收費標準
13.審核機構聯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2 年 9 月 8 日
本文來源于北京人事考試網
鏈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2zc/202209/P020220913349454006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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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