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2013年泰州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7月1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3年7月2日—7月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10日起。 | |||
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經信委《關于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2號)精神,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9日、20日舉行,考試考點視報名情況確定,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現將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置仍為《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科目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科,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科,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科,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報名組織
(一)根據國家人社部、省人社廳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人事考試報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報名信息完整性和準確性。我市各類人事考試將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點擊相應的鏈接進行報名。
(二)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15日—2013年7月1日。
(三)考生請嚴格按照網上報名提示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流程為:登錄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鏈接→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由此進入→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考生填寫個人信息,報考科目及上傳電子照片(標準電子照制作見網站說明)→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頁面,點擊“網上登錄由此進入”,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后,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如通過審核,點擊“付款”進入支付平臺選擇對應銀行進行交費;如未通過審核,請根據退回信息修改你的報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審核→考生上網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陸密碼為考生重要信息,請一定要牢記。考生須按提示要求進行操作,如不按提示進行操作,產生的差錯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費和報名費實行網上支付。
1.擁有支付平臺所支持銀行的銀行卡,至當地銀行營業網點申請電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據要求辦理注冊手續。
2.銀行卡及電子口令卡或U盾具體辦理手續查看各銀行相關幫助。(一張銀行卡可為多名考生支付考務費)。
(五)網上報名有困難的考生,可在報名期間(雙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海陵南路321號二樓)咨詢,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86896181,86891051。
(六)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接受資格審查。
新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2日—7月3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泰州市海陵南路321號二樓。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或在報名表指定位置填寫、蓋章。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要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根據省人社廳文件精神,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送審,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在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報名費退回其銀行卡上。
(七)對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八)凡需考試費用票據的考生可于2013年7月2日- 7月3日憑本人身份證至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部領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起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教材征訂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保過班萬人首選,火熱招生,點擊查看。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1、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編輯推薦: | |||
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網絡課堂熱招中 | |||
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通關保障 | |||
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匯總 | |||
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資料庫 | |||
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免費短信提醒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