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省教育考試院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xiàn)就高考成績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成績復核內(nèi)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tǒng)(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生的成績一致等.
(二)每考生限復核一科(一科有誤,續(xù)復核其余各科).
(三)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質(zhì)疑的,由仲裁組再次進行復核,仲裁組復核結果為最終認定結論.
二、工作程序
(一)考生查詢到本人成績后,若對某科成績有較大疑問,憑本人準考證,于6月25日17:00前向報名點辦理復核申請手續(xù),逾期不再辦理.各報名點審查有無多科復核現(xiàn)象后,登記成冊留存,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復核信息輸入到高考報名管理系統(tǒng)中.高考報名管理系統(tǒng)6月24日開放,至6月26日17:00關閉.
(二)社會個別生于6月25日17:00前向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辦理復核申請手續(xù)(華浙廣場9號白馬大廈裙樓5樓高考科),逾期不再辦理.
三、成績糾正和信息反饋
考生7月2日起可登錄高考報名管理系統(tǒng)查看復核結果,對糾正成績的考生,允許其修改已填報的志愿.
如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提出質(zhì)疑的,可在7月3日17:00前向杭州市教育考試院提出再次復核書面申請,由仲裁組再次進行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仲裁組認定結論由省教育考試院于7月7日前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