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教育部關于重點高校專項計劃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西安交通大學“扎根西部、服務國家、世界一流”的辦學定位,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實施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于助人、自強不息、德才兼備,來自于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符合報名條件的區域以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為準),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理科農村學生。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的招生計劃不少于2016年本科招生規模的2%。
三、網上報名及材料審查
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報名采用“本人申請、中學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4月25日。報名者須在此期間內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不再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步驟如下:
1.網上報名: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點擊進入“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填報學校選擇“西安交通大學”,報名類型選擇“高校專項”,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獲獎證書等相關支撐材料的電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電子版材料清單:
(1)經中學加蓋學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掃描件(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成功后生成的帶條形碼的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負責核實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并加蓋學校公章);
(2)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登記表(網上填寫完后打印掃描);
(3)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掃描件。
3.材料審查:學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材料審查辦法(試行)》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并與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名單進行比對,確定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測試名單,于5月30日前向社會公示。
四、測試與招生錄取
1.測試方式: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統一在我校參加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如下。
(1)測試時間:2016年6月11日~12日;
(2)測試地點: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3)測試方式及內容: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科目為數理思維和創新設計兩門,面試采用“小組比較型”面試法,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
(4)筆試滿分為2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測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錄取辦法: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測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入選西安交通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考生名單、優惠等級和入選專業,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五、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等級 | 條件 | 優惠政策 | 備 注 | |
高考成績達到 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的 | 高考成績未達到 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的 | |||
A等 | 綜合評價位列獲得資格考生的前50%者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第1個專業 | 可享受降90分優惠,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3個專業 | 對于分批次錄取的省份,高考成績原則上不低于當地一本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
B等 | 其余50%獲得資格的考生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2個專業 | 可享受降60分優惠,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4個專業 |
六、政策說明與注意事項
1.我校對報名的考生不收取報名測試費,并給予參加測試的考生一定的補助,用于補貼面試期間的部分住宿和交通費用。
2.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自主招生的統一安排填報高考志愿。考生高考成績(包括單科成績)和體檢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
3.本簡章中的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僅針對高考總分為750分的省(市、區)。對于總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區),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4.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區)最終確定的提檔比例測算生成;
5.考生獲得的優惠等級以我校招生網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6.高考專業志愿須與陽光平臺公示專業全部一致,不一致時以陽光平臺公示專業為準;
7.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優惠政策不適用于提前批次。
七、監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4464,舉報郵箱為:jwb@mail.xjtu.edu.cn;
2.筆試和面試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優惠分值和錄取名單均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4.各中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學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者的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暫停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傳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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