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2013年10月19、20日,根據《2013年北京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通知》,2013年北京企業法律顧問考試首次報名工作于6月14日-6月25日展開,非首次報名時間為6月14日-7月5日,2013年北京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本站提供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同時,為配合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相關重要考試信息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您當地的相關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點擊查看
相關新聞:
關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 考試教材 報考條件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培訓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