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了保證許昌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以下簡稱本、??疲┱猩ぷ鞯捻樌M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許昌學院本、??普猩ぷ鞯木唧w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許昌學院(國標代碼10480)。我校是一所省屬公辦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及河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單位”。辦學地址:許昌市八一路88號(校本部);許昌市興華路2111號(醫學院校區)。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各?。ㄊ小⒆灾螀^)頒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執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成員為主管校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校友和師生代表。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檢查錄取過程等招生事宜。
第五條許昌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普猩娜粘9ぷ?。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專業要求
第六條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招生計劃,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同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省外計劃,在生源省份的統一安排下,根據生源情況,進行征集志愿或調整到其它生源較好的省份招生。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我校本科預留計劃20個,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條外語語種:日語專業考生外語考試語種要求是日語或英語。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
第十一條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2016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頒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理工類、文史類考生的錄取原則:
1、在各省(市、區)劃定的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于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2、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分配錄取專業時,所有投檔考生按投檔分排隊,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個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個或第三個等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關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3、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區),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辦法,嚴格按照志愿先后順序進行錄取,在專業安排時對相同志愿的考生優先錄取高分考生。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次類推??忌鶊髮I已滿,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關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如果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
凡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的考生,需達到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控制線。
1、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產品設計專業、藝術設計(??疲I、繪畫專業、音樂學專業、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音樂表演專業,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50%+專業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以上專業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最后一名并列分情況,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體育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五章學費標準及獎貸助情況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河南省政府統一規定的學費收費標準執行。我校各類專業學費分別為:
普通本科:文科專業3400元/年·生,理科專業37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5700元/年·生。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視覺傳達設計專業16000元/年·生,舞蹈學專業15000元/年·生,文、理科專業14000元/年·生。
普通專科:文、理科專業3300元/年·生,醫學類專業4400元/年·生。
中外合作辦學??疲核囆g設計專業13000元/年·生,文、理科專業11000元/年·生。
軟件職業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專業8000元/年·生。
第十九條住宿費標準:按不同的住宿條件,每生每年800——1000元。如有變化,以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二十條獎學金設置: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項。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按上級分配名額推薦評定,獎勵金額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按上級分配名額推薦評定,獎勵金額每生每年5000元。
3、綜合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每生每年2000元。
4、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和在德育、學習、科技、體育、藝術及考研等競賽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每次獎勵額度從100元到1500元不等。
5、新生獎學金:獎勵本科二批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十一條幫助經濟困難學生措施:
1、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按上級分配名額推薦評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難補助:包括一次性補助、臨時困難補助等。
3、勤工助學基金: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自身勞動獲得一定的報酬。
4、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高校地助學貸款兩種形式。學生一般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學貸款,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幫助困難學生通過銀行獲得助學貸款。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5、補償代償:參加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大學生村干部、特崗教師的學生可通過學?;虻胤街鞴懿块T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6、社會捐助:社會愛心組織或個人通過學校向成績優秀、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進行物質幫助和精神鼓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學制或學分、完成學習任務,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由國家統一印制的許昌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同時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十公開”要求,公開有關信息。錄取結果通過許昌學院招生信息網及時向社會公布。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374—2968818
學校網址:http://www.xc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xcu.edu.cn
監督電話:0374-2968713
第二十四條對于各種媒體平臺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內容理解有誤,以我校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歸許昌學院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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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