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16年通過綜合評價招生的方式,招收錄取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農村學生。在錄取階段我校將依據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外國語言文化能力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方面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我校本年度高校專項計劃共26名,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體招生專業目錄如下:
三、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六項條件:
1.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
5.對國別區域和國際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趨勢有濃厚興趣;
6.高中階段體能測試合格。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