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8日-12月5日。
二、報名地點:在校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報名,其他考生在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報名。非英語語種考生在指定區縣集中報名。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考生可選擇在南岸區和九龍坡區報考;俄語考生也可選擇在萬州區報考;日語考生也可選擇在涪陵區報考;德語考生也可選擇在渝北區和萬州區報考。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報名人員具有我市三年戶籍和三年高中階段學籍(從報考當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如報名人員在我市戶籍或高中階段學籍不足三年,但滿足市招委《關于做好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發〔2011〕22號)所列條件者;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考需具備重慶市高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的學籍并就讀,報考普通高考的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外來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還應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居住證;中職學生報考對家長不作條件限制。
6.具備中職三年完整學籍(含經正式審批錄取、市教委認定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的畢業生可報考對口高職。
7.報考對口高職的考生(藝術類除外),須具有報考類別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持有對口的專業操作技能實習證明(崗位工作證明)。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經市教委認定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學校的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除外);
3.在上一年度參加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受到“下一年不得報考”處罰的考生;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經正式審批錄取在我市就讀高中起點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職的市外學生;
7.普通高中畢業生不能報考對口高職藝術類。
四、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市外轉回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學校的學業水平成績和素質評價報告。
五、報名流程
(一)資格初審
報名點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
(二)掃描身份證
報名點對初審合格的考生掃描老一代居民身份證,生成網報密碼。
(三)網上填報考生基礎信息
考生憑身份證號和網報密碼進入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登錄“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采集系統”,按系統公告和要求準確填報考生各項基礎信息。
(四)生成考生號、核對網報信息
數據校核無誤生成考生號,考生在報名點領取報名信息校對卡,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五)電子攝像 、藝術考生指紋采集
所有考生都需進行電子攝像。藝術考生還需采集左右手拇指指紋。
六、報名資格審核
市教育考試院集中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完成報名全部手續。
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
藝術類考生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或重慶招考信息網確認專業考試考點及專業,考生按規定時間持《身份證》到專業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專業考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