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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4年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發表時間:2014/7/1 10:40:24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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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 州 市 公 安 局

達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2014年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四川省人社廳、公安廳、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通知》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及后續工作安排將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一、考錄名額及職位

此次達州市共錄用人民警察235名。其中:綜合管理職位135名,執法勤務職位52名(特警24名),專業技術職位48名。各職位報考條件、錄用名額及要求詳見《2014年達州市考錄人民警察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考對象和范圍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面向全國招考,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限本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八)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人員;

7.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8.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

9.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現役軍人、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10.鄉鎮機關公務員未滿5年服務期限(含試用期)不得報考;

11.其他不得報考和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參加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網絡報名時間:2014年7月1日-7月6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達州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并按網上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報考者請于2014年7月1日至6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由達州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在2014年7月1日—7月8日8:00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繳費。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7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南外華蜀南路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照省公務員局的要求由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安局、達州市公務員局統一安排調整。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7月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測試的,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30%、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人民警察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人民警察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待報名成功后,于2014年7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達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達州市西外市政綜合樓旁公安局大樓809辦公室)初審。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4.特警專業測試:特警專業測試的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28日至30日。特警職位加試專業測試的,《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總成績的15%,專業測試占總成績的40%。

5.心理素質測試: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方式。心理素質測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

6. 成績查詢: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遞交申請,查分結果于8月下旬在該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8月下旬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1.不加試專業測試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2.加試專業測試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15% +《申論》成績×15% +特警專業測試×40%+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達州市人社局、公安局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特警含專業測試)總成績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相關事宜及后續工作安排,將在達州市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特警含專業測試)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本次招警資格復審由達州市公安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特警含專業測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 《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3.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要求具備本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的職位的考生,出具戶籍證明。

5.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6.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7.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8.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9.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手續。

10.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15日。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見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

(四)體能測評

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原則上安排在面試結束后3日內進行, 體能測評由達州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定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布。

六、體檢、考察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特警專業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市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由達州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組織實施。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組織實施。體檢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

考察由達州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考察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達州市公安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服務年限

本次錄用的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九、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達州市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予以正式任職、評授警銜。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錄用。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并設立考錄監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考錄監督小組電話:

中共達州市紀委: 0818-2388848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3322209

政策咨詢電話:

達州市公安局: 0818-2115225 2115015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8-2123499

十一、本公告由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達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安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2014年達州市考錄人民警察職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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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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