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為中公教育軍轉干考試網搜集整理《2012年淄博市軍轉干部安置辦法》,因2013年度的安置辦法暫未發布,計劃參加淄博市2013年度軍轉干考試的考生們,可作為安置政策參考。
一、團職干部
團職干部分兩個層次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張榜公布,正團職滿三年以上的軍轉干部單獨排序;正團職不滿三年的軍轉干部與副團職軍轉干部一起排序,列副團職軍轉干部之前。總成績相同的軍轉干部按照任職時間、軍銜及時間、軍齡(計算到月份)等因素依次比較至第一個有差異的因素為止,決定排名先后順序。根據安置計劃、安置條件,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軍轉干部本人按照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選擇安置單位。拒絕選擇單位的軍轉干部,由市委組織部在安置計劃內指令性安置。
二、營職以下干部
營職以下干部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張榜公布??偝煽兿嗤能娹D干部按照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及時間、是否擔任領導職務及時間、軍銜及時間、軍齡
(計算到月份)等因素依次比較至第一個有差異的因素為止,決定排名先后順序。根據安置計劃、安置條件,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軍轉干部本人按照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選擇單位。
對因故未參加“雙考”、參加“雙考”后自愿放棄或特殊原因未能選擇安置單位的軍轉干部,到相應區縣安置。
各區縣、部門、單位在完成接收計劃的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可計劃外接收軍轉干部。
對按照政策規定應予重點照顧的軍隊轉業干部,在安置期限內軍隊轉業干部未能落實安置單位或接收單位未能完成安置計劃的,實行指令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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