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本次招考對象分為三類:
(1)部分職位面向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
(2)部分職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含2011年和2012年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部分職位定向招錄參加廣西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含城區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2年以上、考核或年度考核稱職(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7)在讀的非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參加并進入擬錄用公示的廣西2013年度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9)歷年已錄取、服務期未滿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試點定向培養人員;
(10)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曾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
(1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12)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曾經或一直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聘用人員),或在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工作且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已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不能報考招錄對象為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本次招錄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役、辭退、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3年8月2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3、本次招考對取得學歷、學位的截止時間有何要求?
報考者必須在2013年8月22日前取得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可報考。
4、對于招錄對象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2010年和2011年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如何理解?
這里有三層含義:一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2013年)或畢業次年兩年(2011、2012年)內,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一直保留在原畢業學校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二是“未就業”是相對“就業”界定的, “就業”指的是應屆畢業生畢業后曾經或一直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聘用人員),或在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工作且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已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除此以外就屬于“未就業”。三是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內或服務期滿當年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5、原已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后通過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或電大等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高校畢業生能否報考?
只有2013年畢業或2011、2012年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通過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或電大等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其他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方能報考。如某考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現未就業,2013年通過自學考試獲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該考生可以本科學歷報考相關職位。
6、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但未獲證書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何報考?
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非個人原因未獲證書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憑縣級以上項目辦出具的服務期限證明報考。
7、服務時間滿2年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的是哪些人?
服務時間滿2年且尚在“服務基層項目”服務崗位工作的人員。
8、服務時間未滿2年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能否報考?
服務時間未滿2年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只有符合下列條件者方能報考:一是必須為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二是報考的職位是非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士兵的職位,且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條件。
9、服務期滿和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能否以非普通高校國民教育學歷報考?
(1)只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且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才可以非普通高校國民教育學歷報考,如張某是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2012年通過自學考試獲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該考生可以本科學歷報考相關職位。
(2)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非普通高校國民教育學歷報考的,須符合“問題5”的有關要求。
10、如何理解本次招考中符合教育加分條件的“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的含義?
本次招考中的“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上述普通高校中,完成專業課程學習翌年畢業的畢業班學生也納入此范圍。其中包括普通本科及以上,完成專業理論課程的學習與相關實習、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合格能夠提前畢業的畢業班學生,以及專科(高職)完成專業理論課程的學習并取得規定所需學分,僅需再完成畢業實習即能夠畢業的畢業班學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類學生、各類非學歷教育的學生。(注:本規定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
11、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能否以應屆高校畢業生或退役士兵的身份報考?
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既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也可以退役士兵的身份報考。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必須是2011、2012、2013年畢業且需符合報考職位的其它條件。
12、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重新回到學校,繼續完成學業;在讀期間能否報考面向退役士兵招考的職位?
不能報考。
13、在校的專升本、研究生等高校學生能否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13年7月前畢業的專升本、研究生等人員不能報考。擬于2013年9月注冊入學的并已取得專科或本科學歷的本科生、研究生,由其本人選擇是否報考。
14、2013年擬退役的士兵能否報考?
不能報考。
15、學歷資格條件中的“專科”是否包含專科以上學歷層次?
是。其他學歷資格條件以此類推。學位資格條件同理。
二、關于報考的基本步驟
1、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有關考錄工作的相關政策文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
《招考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
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gx.lss.gov.cn)
廣西公務員局網(www.gxgwyj.gov.cn)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zf.gov.cn)
考錄工作的相關政策文件可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的“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專題信息”中查閱。
2、報考流程圖
3、登錄報名系統。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在線填報信息前,必須閱讀并同意《報考須知》及《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能進入下一步進行報名填表。
4、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上報。保存成功后須記下報名序號,以便在以后再次登錄系統時使用。報考人員要慎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報名時間︰2013年8月22日9︰00—8月28日18:00。
5、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基本信息后,可以在系統中的“信息查看”欄查詢資格審查情況。填報信息成功次日起2日后仍無審核結果的,可撥打負責資格審查的政法機關單位電話咨詢。
6、上傳照片。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正面、白底背景、免冠一寸證件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如果不上傳照片,則無法進行繳納報名考試費用操作。
7、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審查并上傳照片的報考人員須在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31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用。未完成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8、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須在2013年9月12日9:00至9月22日8:3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1份)及《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包括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9、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考試時攜帶的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10、查詢成績。2013年11月上旬前,考生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所公布的筆試成績包括筆試總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民族加分、教育加分等。具體時間詳見廣西人事考試網上的通知。
11、如何在網上改報職位?
2013年8月22日9:00—8月28日18: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
2013年8月29日至30 日,為招錄機關資格審查時間,報考人員不得報名、改報職位
2013年9月4日9:00—9月5日18:00,對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人員,可在接到招錄機關通知后,在網上改報職位。
三、關于考試考務費用
參加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的,需繳報名考試費96元/人(報名費10元/人.次,考試費43元/科.次);參加本專科試點班教育入學考試的,需繳報名考試費50元/人;參加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試點班教育入學考試的,需繳報名考試費120元/人。教育入學考試費由廣西人事考試院代收。
四、關于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審查有何規定?
資格審查機關依據招錄公告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并在考生填報信息提交成功(如提交成功后進行信息修改的,提交時間以最后一次信息修改的時間為準)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網上資格審查期間,報考人員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
2、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公告》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查的政法機關聯系,具體聯系方式可以在《招考公告》附件2查詢。
五、關于筆試
1、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帶齊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3)不能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電子手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5)不能將答題卡、題本、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反,將按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2、教育入學考試在哪里進行?
與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相同,安排在公共科目筆試的后一天進行。
六、關于面試
1、面試時是否可以攜帶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
否。考生在面試抽簽前要主動將關閉后的手機及其他通訊工具交由工作人員保管。否則,將按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面試時是否可以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否。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處理。
七、關于體檢和體能測評
1、復檢的時間和項目有何新規定?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衛生部的規定,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是否人民警察職位所有的體檢項目都能復檢?
否。人民警察職位體檢項目中屬于《轉發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32號)規定的項目的,均不進行復檢。除此以外,其它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
3、是否所有人員都參加體能測評?
否。只有報考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評。
4、體能測評的項目有哪些?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體能測評共三項,其中,男子的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的項目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
5、是否所有的體能測評項目都可以復測?
否。只有縱跳摸高項目可以當場連續測試三次。
6、在體檢、體能測評中是否可以請假?
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體能測評資格。
八、關于違紀違規處理
1、關于本次招考的違紀違規處理主要依據哪些政策?
本次招考,包括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所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均按《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筆試考務組織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34號)進行處理。
2、根據人社部發〔2011〕134號“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的規定,使用手機包括哪些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攜帶身上并開機;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振動;
(3)攜帶手機當作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
(4)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信息等;
(5)拿出手機并開機;
(6)其他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
3、考生坐錯考場作何處理?
(1)考試前期,考生主動提出走錯了考場,經主考同意繼續考試的,應作記錄,不作違紀處理。
(2)考試期間,由監考人員發現坐錯考場,繼續原地參加考試的,按坐錯考場記錄。
(3)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經查屬于替考的,按替考記錄;不屬于替考且沒有書面說明的,按坐錯考場記錄。
4、對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如何處理?
在評卷中,對被國家指定鑒定機構鑒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九、關于優惠政策
1、廣西有哪些國家級和自治區級扶貧開發重點縣?
(1)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8個)
羅城仫佬族自治區縣、那坡縣、凌云縣、東蘭縣、鳳山縣、樂業縣、巴馬瑤族自治區縣、靖西縣、都安瑤族自治區縣、融水苗族自治區縣、西林縣、大化瑤族自治區縣、金秀瑤族自治區縣、隆林各族自治區縣、三江侗族自治區縣、德保縣、田林縣、馬山縣、天等縣、環江毛南族自治區縣、龍勝各族自治區縣、上林縣、富川瑤族自治區縣、昭平縣、忻城縣、隆安縣、龍州縣、田東縣。
(2)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1個)
河池市金城江區、蒙山縣、寧明縣、鐘山縣、武宣縣、灌陽縣、資源縣、天峨縣、田陽縣、博白縣、蒼梧縣、融安縣、藤縣、桂平市、興業縣、百色市右江區、賀州市八步區、南寧市邕寧區、大新縣、上思縣、陸川縣。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合山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0〕35號)規定,合山市享受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待遇。
2、廣西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和民族鄉有哪些?
(1)少數民族自治縣(12個)
龍勝各族自治縣、金秀瑤族自治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隆林各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巴馬瑤族自治縣、富川瑤族自治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恭城瑤族自治縣。
另,享受自治縣待遇的有:凌云縣、西林縣、資源縣。
(2)民族鄉(58個)
百色市(13個):百色市右江區汪甸瑤族鄉、田東縣作登瑤族鄉、凌云縣伶站瑤族鄉、凌云縣朝里瑤族鄉、凌云縣沙里瑤族鄉、凌云縣玉洪瑤族鄉、西林縣普合苗族鄉、西林縣那佐苗族鄉、西林縣足別瑤族苗族鄉、田林縣潞城瑤族鄉、田林縣利周瑤族鄉、田林縣八渡瑤族鄉、田林縣八桂瑤族鄉。
河池市(11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馴樂苗族鄉、南丹縣八圩瑤族鄉、南丹縣里湖瑤族鄉、南丹縣中堡苗族鄉、天峨縣八臘瑤族鄉、鳳山縣平樂瑤族鄉、鳳山縣江洲瑤族鄉、鳳山縣金牙瑤族鄉、東蘭縣三弄瑤族鄉、宜州市北牙瑤族鄉、宜州市福龍瑤族鄉。
南寧市(3個):馬山縣古寨瑤族鄉、馬山縣里當瑤族鄉、上林縣鎮圩瑤族鄉。
柳州市(6個):柳城縣古砦仫佬族鄉、三江侗族自治縣富祿苗族鄉、三江侗族自治縣同樂苗族鄉、三江侗族自治縣高基瑤族鄉、融水苗族自治縣滾貝侗族鄉、融水苗族自治縣同練瑤族鄉。
桂林市(15個):桂林市雁山區草坪回族鄉、臨桂縣宛田瑤族鄉、臨桂縣黃沙瑤族鄉、興安縣華江瑤族鄉、靈川縣蘭田瑤族鄉、靈川縣大境瑤族鄉、全州縣東山瑤族鄉、全州縣蕉江瑤族鄉、平樂縣大發瑤族鄉、資源縣車田苗族鄉、資源縣兩水苗族鄉、資源縣河口瑤族鄉、灌陽縣洞井瑤族鄉、灌陽縣西山瑤族鄉、荔浦縣蒲蘆瑤族鄉。
梧州市(2個):蒙山縣夏宜瑤族鄉、蒙山縣長坪瑤族鄉。
賀州市(5個):鐘山縣兩安瑤族鄉、鐘山縣花山瑤族鄉、八步區大平瑤族鄉、八步區黃洞瑤族鄉、昭平縣仙回瑤族鄉。
防城港市(1個):上思縣南屏瑤族鄉。
貴港市(2個):平南縣馬練瑤族鄉、平南縣國安瑤族鄉。
十、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僅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
政策咨詢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0771-5875086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0771-5898505
自治區教育廳:0771-5338212
咨詢時間:201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9月4日至5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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